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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公聽會示威相隔半年 眾志3成員遭票控 1人加控普通襲擊

《國歌法》公聽會示威相隔半年 眾志3成員遭票控 1人加控普通襲擊

(左起)香港眾志成員吳嘉兒、副主席鄭家朗

(獨媒特約報導)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和何秀儀於今年3月16日的立法會《國歌法》公聽會上,涉衝向官員而遭到票控,何秀儀另被指控襲擊一名立法會保安員。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此外再有一名地盤工涉參與七一佔領立法會而被起訴,涉同一事件的被告現增至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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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立法會舉行《國歌法》公聽會,期間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試圖衝向主席台及官員,遭到保安員阻止,並被驅逐出會議室。事隔逾半年,3人上月突收到法庭傳票,分別指控各人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各人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逗留時未有遵守秩序。

另外,21歲的何秀儀被指控襲擊立法會保安員許耀德,因而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根據當日報導,推撞期間有保安員躺在地上,及後獲救護車送院。

3人的票控案件及何的普通襲擊案件均押後至12月2日再訊,讓被告獲取法律意見。何獲准以500元保釋,期間需禁足立法會綜合大樓外100米範圍。

鄭家朗:國歌法消滅反對聲音 損表達自由

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於開庭前向傳媒表示,《國歌法》以維護國家政權、國家尊嚴為由,消滅一切反對聲音。他強調,人民不會懼怕刑事檢控、濫捕等白色恐怖的打壓行為,因為「國歌惡法」影響每名市民表達自由的權利,與《逃犯條例》修訂及《基本法》第23條立法如出一轍。鄭家朗擔憂立法會復會後,《國歌法》有機會呈上立法會進行二讀及三讀,屆時將變成「送中惡法」的第二版,呼籲市民挺身共同對抗惡法,守護言論及表達的自由。

鄭家朗表示,以往在會議廳裏的抗爭行為只會將有關人士抬離作警告,今次卻首次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質疑警方有意使抗爭者負上最高刑責,開先例將致後患無窮。

地盤工被起訴 七一佔立法會事件被告增至10人

再有一人涉七一佔領立法會而被起訴。23歲的地盤工人沈鏡樂,被指控今年7月1日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時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因而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沈獲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需守宵禁令,以及禁足添美道、夏愨道、添華道及龍和道,即立法會一帶。

早前於七一佔領立法會事件中被控相同罪名的,還有孫曉嵐、王宗堯等9人。

記者:黎彩燕、湯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