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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選舉主任,至今未有消息

答選舉主任,至今未有消息

朱凱廸今日較早前書面回覆了元朗區議會選舉主任袁嘉諾的提問(見下文),至今未被確認提名有效。

至於另外八名以「朱凱廸新西團隊」名義出選的戰友,只有兩名在屯門區參選者被確認提名有效;另外六名仍在等候的戰友中,五名在元朗區出選者回覆了選舉主任提問,一名在荃灣區出選者沒有收到提問。

朱凱廸回應選舉主任袁嘉諾的提問

問題1(a):你現時的個人立場是否同意不能夠以任何方式主張「香港獨立」?
回答:同意。

問題1(b):你現在的個人立場是否提倡或支持「香港獨立」是港人自決前途的選項?
回答:不提倡及不支持。

問題2:我注意到在你的臉書中,你曾於2019年10月8日公開貼文,發佈題為【朱凱迪參選︰光復區議會‧徹查721】的文章,提到:

“…因此,11月的區議會選舉和明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可說是中共和平地轉移權力與香港人的「最後機會」。如果中共願意服從香港人在區議會和明立法會的決定,順勢主動落實雙普選,按《基本法》交出權力,那麼對社會衝擊較小的改良之路仍走得通;如果中共選擇強硬到底,因為怕輸而索性把區議會選舉和立法會選舉也取消掉,我們當然也只能拋棄所有良好願望,投身革命。…”

請問上述有關「中共和平地轉移權力與香港人」、「按《基本法》交出權力」和「投身革命」是什麼意思?

回答:
(i) 「中共和平地轉移權力與香港人」是指透過區議會和立法會選舉,將目前由中共代理人壟斷的區議會和立法會,按《基本法》改為由真正代表香港人聲音的政治人物主持。

(ii) 「按《基本法》交出權力」是指按《基本法》45條及68條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

(iii) 「投身革命」是指如果政府當局不按照《基本法》行事,違憲地將區議會選舉和立法會選舉取消,從而令香港市民不能透過投票表達意願,我與香港人會在街頭繼續抗爭,爭取在《基本法》框架內進行改革。

問題3:上述問題(2)的用詞,如何不違背你在提名表格內所作出關於擁護《基本法》及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

回答:根據本人對問題(2)的回覆,文章內容是要求特區政府和香港人不要放棄透過選舉展現人民意願的機會,因為選舉是令北京知道香港民心背向,繼而按《基本法》的規定達致雙普選的重要渠道。

本人的文章是沿着反送中運動的思路,主張按《基本法》的框架贏得區議會和立法會的控制權,並以此為基礎爭取落實雙普選,正正反映本人聲明中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