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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李家超言論造成混亂 公安條例存極大問題

區諾軒:李家超言論造成混亂 公安條例存極大問題

李家超聲稱截至今早為止,大約有900名市民離開理工大學校園「自首」,其中包括超過300名低於18歲人士。我必須嚴正指出,李家超相關的說法並不準確,學生或示威者被迫根據警方的指示或安排離開理工大學,並不代表他們「自首」。

自星期天出現理工大學衝突以來,警方全面包圍學校,在未有容許市民有足夠時間離開校園的情況下,肆意拘捕所有離開希望校園的市民,造成大量市民及學生受困理工大學。任何人自願根據警方安排離開校園,絕不代表他們承認自己干犯暴動罪;同理,任何人繼續留在校園之中(或以其他方式離開校園),亦不代表他們拒絕承認自己干犯暴動罪。政府有責任清楚解釋,究竟那一個版本,才是政府應對理工大學離開人士的正確立場。

然而,李家超的說話顯示《公安條例》有關暴動罪的定義存在極大問題。根據《公安條例》,即使某人沒有使用暴力或破壞社會安寧,只要該人集結被定性為暴動,該人依然可以被控以暴動罪。另外,1967年後,港英政府廢除暴動罪「共同目標」的元素,即使參與者並非共同行事,也可能被控以暴動罪。

客觀的後果,是造成大規模的濫捕濫告,浪費納稅人公帑,也浪費法院資源。今天已經有達200人上庭,聯合國審議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香港的履行狀況時,委員會便關注到越來越多的示威者被逮捕起訴;被捕人士當中更加包括外國學生,我警告,若果政府當局不恰當處理被捕人士,誣蔑他們自首,當心出現外交風波。

最後,警方表示因為要進行蒐證工作,所以未來短時間紅隧不會通車,其實過往也曾經因為紅隧收費站受破壞,透過免費通車紓解交通壓力,市民必須認清,阻塞交通政府責無旁貸。

我呼籲政府處理相關漏洞,修改《公安條例》的過時條文,停止以暴動罪濫告示威者。

區諾軒
立法會議員(香港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