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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營救理大 哈薩克籍浸大生藏汽油彈 還柙57天終獲保釋

11.18營救理大 哈薩克籍浸大生藏汽油彈 還柙57天終獲保釋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1月18日,大批示威者在油尖旺一帶集結,「營救」被困理大示威者,釀成激烈衝突。19歲哈薩克籍浸大生涉藏一汽油彈被控,早前保釋申請被拒,還柙至今共57天,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度提堂。辯方今再為被告申請保釋,裁判官經考慮後,最終決定准被告保釋,惟須與母親同住及由母親陪同至下次聆訊,案件2月26日再提堂。

19歲哈薩克籍浸大學生Nukpi Abilkaiyr,被控以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指他去年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佐敦道交界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辯解,攜有一個汽油彈,並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

被告的母親特意從哈薩克來港旁聽,哈薩克斯坦駐香港總領事館職員、被告浸大的老師及多名國際生同學均有到場聲援。被告被押上犯人欄時,其母親表現激動,多次向他招手,又報以飛吻,提訊期間更全程眉頭緊皺,顯得憂心忡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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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薩克斯坦駐香港總領事館職員亦到場旁聽。

控方表示,已完成汽油彈的化驗,確認瓶內的液體為易燃物,現正等候從被告身上搜出,有汽油味的濕布之化驗結果。

辯方大律師伍頴珊透露,被告生於體面的家庭(decent family),母親任職哈薩克的大學,父親任消防員,獲取全額獎學金到浸大就讀四年的學士課程,現為大學一年級生。

控方原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12日,以等待化驗報告及律政司意見,惟提訊中途突然表示可加快進度,將案件提前至2月26日再訊,又突然向裁判官提出,可能會加控被告暴動罪。

案件終押後至2月26日再訊,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被告保釋,條件包括交出1萬元現金、被告母親及浸大工商管理學院院長分別交出1萬元及2萬元作人事擔保、被告必須與母親同住並由母親陪同至下次聆訊、每周由母親陪同前往警署報到、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旅遊證件、遵守晚上10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並禁足佐敦一帶。嚴官最後特意籲被告,「不要令母親失望及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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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與母親在遮陣掩護下登車離開。

案件編號:KCCC2787/2019

記者:黃蕊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