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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圍城】11人被控暴動 連續兩日聆訊 官僅批准6人保釋 5人須還柙

【理大圍城】11人被控暴動 連續兩日聆訊 官僅批准6人保釋 5人須還柙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理大圍城」事件相隔一年多,警方近期先後分批起訴12人及4人暴動罪,昨日(2日)再多11人被控暴動罪提堂。控方反對所有被告保釋,辯方律師申請保釋陳詞至晚上6時,惟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仍未處理好保釋申請,亦不希望開庭至晚上,遂下令被告扣押至今日(3日)下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續。嚴官今再聽取約2小時雙方陳詞後,決定批准其中6人保釋,但拒絕讓其餘5人保釋。

獲准保釋的被告為:黃貴鴻、許銘晉、17歲男生、17歲女生、謝源紹、朱健君。各人保釋金為5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遵守宵禁令、每日到警署報到。

首案一名被告為大專學生余文博(20歲),被控兩項暴動罪、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抗拒警務人員罪。

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並於11月17日在理工大學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另兩項控罪指他在理大外康泰徑近暢運道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以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23249。

另一案10人為:黃貴鴻(22歲,無業)、莫紫微(21歲,學生)、許銘晉(20歲,售貨員)、17歲男生、陳嘉鋒(24歲,售貨員)、方穎雯(26歲,文員)、鄭卓琳(22歲,無業)、17歲女生、謝源紹(24歲,學生)、朱健君(23歲,學生),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理工大學外暢運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謝源紹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器具罪,指他於同日在理大正門附近沒有適當牌照而管有一套無線電收發機。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並準備好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案件將於3月12日在區院提訊,控方反對所有被告保釋。

案件編號:KCCC648, 64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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