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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郭榮鏗促拿出證據

被批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郭榮鏗促拿出證據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召開14次會議後仍未能選出主席,港澳辦及中聯辦昨日(4月13日)發出聲明,批評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故意拖延是「政治攬炒」,違反宣誓誓言,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民主派批評兩辦發聲明是干預香港事務,違反了《基本法》第22條;建制派則指發聲明是「理所當然」,又稱或在議會中對內委會副主席、公民黨郭榮鏗提出不信任動議。

郭榮鏗今日傍晚再次回應事件。他重申自己一直根據《議事規則》和《內務守則》處理內委會的正副主席選舉,並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是嚴重的刑事指控,著對方拿出證據。

郭感嘆一國兩制現時已「敗壞得好緊要」,質疑「只要北京唔開心,就係違反誓言」。他批評中央政府沒有從《逃犯條例》的經驗中得到任何反思:「夾硬將法案通過,你覺得咁就係對立法會好,咁就係對社會好?」他強調,即使建制派提出對他的不信任動議,仍無法化解社會的政治矛盾。

他重申,內委會主席選舉並不影響《抗疫防疫基金》於下週審議,並稱理解民主派對國歌法及《基本法》第23條等「惡法」的憂慮,故尊重他們表達己見的手法,並會繼續按工作流程處理餘下議案。

攝影:黃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