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慣犯現形 揭PK鄧9年僭建史

慣犯現形 揭PK鄧9年僭建史

警務處長鄧炳強5月5日(上星期二)到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解釋九龍塘寶能閣租住單位天台僭建事件。他在會上表示:「第一,我係一個比較敏感的人物,下次去搵屋係咪應該搵個專業人士望清楚睇清楚係咪有不合法建設;第二,事實上,今次我係長左時間先搬走,事後睇番係咪應該早啲搬呢,以免惹來好多猜疑。」

PK這番話,自然是想公眾相信他是無心之失(責任全歸地產經紀),但我們經調查發現,PK在遷入寶能閣之前,起碼兩度持有存在明顯違規僭建物的物業,根本就是「僭建慣犯」。

根據土地註冊處及消息人士資料,PK自2002年起先後擁有四個物業,兩個是多層住宅單位,兩個是低密度住宅,後兩者包括2002年8月至2004年7月持有的西貢柏麗灣別墅17號屋,以及2012年5月至2016年5月持有的元朗錦綉花園M段第二街第8號屋。

2003年11月25日由測繪處拍攝的航空照片(編號CW52902)顯示,柏麗灣別墅17號的天台有兩處加了上蓋,地下後花園亦有一構築物,兩者均不包括在柏麗灣別墅的核准建築物圖則中,屬違例僭建。

2015年9月24日拍攝,編號CS61023的測繪處航空照片則拍到PK錦綉花園住所的後花園白色構築物。根據錦綉花園的核准建築物圖則及屋苑公契,後花園的構築物屬僭建。由於2012年1月的航拍照仍未見到該構築物,該構築物有可能是在PK持有單位期間僭建的。

2016年,PK由錦綉花園遷入租用的九龍塘寶能閣高層連天台僭建單位,即是由一個有僭建物的物業遷到另一個有更大型僭建物的物業。

「如果我有違法行為,有責任的話,係絕對唔會逃避。」事實是,PK在西貢和元朗錦綉花園已經逃避了至少兩次,更涉嫌將有僭建的物業轉手他人。明天PK去元朗區議會接受質詢,就請他慢慢向議員們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