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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反極權遊行 被控金鐘道暴動52人下月轉區院訊 社總許麗明分拆另案

9.29反極權遊行  被控金鐘道暴動52人下月轉區院訊  社總許麗明分拆另案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29日多國同步進行「全球反極權遊行」,在本港演變成港島多區的衝突。至今共96人被控暴動,1人被控襲警,分成3案起訴。其中一宗53人案件,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僅被控襲警而沒有被控暴動的社總許麗明,其案件分拆成另案處理,暫毋須答辯。其餘52人案件完成轉介程序,於6月4日轉區域法院再訊。所有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涉金鐘道暴動52人下月轉區院訊 8人遭加控罪

早上先處理53人的案件。首52名被告同被控一項暴動罪;第53被告許麗明被指控同日同地襲擊警員莊的朗。

控方今針對其中8名被告加控襲警和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首52名被告的案件完成轉介,將在6月4日轉區域法院再訊。由於被告和律師人數眾多,聆訊依然會選址在容納較多人的西九龍法院進行。

被告依次為:19歲學生王益利、21歲周俊熙、21歲學生文家健、20歲學生麥嘉恩、28歲黎曉曈、19歲呂兆禧、22歲技術員梁德煌、18歲學生曾綺婷、20歲學生何狄恆、20歲學生梁溢希、17歲馬姓學生、22歲侍應關天豐、16歲黃姓學生、25歲地盤管工韓偉傑、22歲工程助理莊美燃、22歲工程師高俊誠、18歲學生李柏賢、20歲學生鄧頌城、21歲學生霍文聰、18歲學生陳浩天、20歲學生石家宇、31歲廚師朱廣華、19歲學生周梓曦、21歲學生劉永健、32歲教師林翠雯、18歲學生劉家豪、22歲測量員容子朗、19歲學生黃梓傑、39歲零售主管鄧家樂、29歲測量員李子賢、20歲學生羅康傑、18歲學生王皓文、20歲學生陳和睿、24歲余景軒、22歲學生姜啟泓、27歲營業代表陳恩富、23歲廣告從業員馬君廷、36歲音樂人劉彥昭、18歲楊志豪、20歲學生張焯茵、19歲學生黃俊渝、20歲郭瑋峰、19歲學生岑璟禎、19歲學生呂昊峻、23歲技術員張卓霖、30歲工程師林志豪、29歲范瑜、19歲賴駒馳、24歲何家俊、28歲樊耀淦、23歲程式工程師朱喬雋、24歲文員劉俊謙

控罪指,52名被告於去年9月29日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參與暴動。第14、17、52被告被指在金鐘道與樂禮街交界,分別襲擊警務人員「B」、「C」、「F」;第30被告被指在金鐘道太古廣場外襲擊警務人員「E」。第5、33、36被告被指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第35被告則被指管有兩個鐳射裝置。

社總許麗明襲警罪分拆處理

至於第53被告社總總幹事許麗明(50歲)的襲警罪,由於是據《警隊條例》第63條作出起訴,最高刑罰為監禁6個月和罰款5,000元,不符合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條件,故其代表大律師郭憬憲要求將許的案件分拆出來,由裁判法院層面審理。

上次提堂時,辯方相關的申請遭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今日控方終應辯方的要求,將案件分拆處理,並申請修改控罪詳情,將涉事警員莊的朗匿名為「A」及將地點改為「太古廣場外」。

辯方對修訂保留爭議,申請今日毋須答辯,押後至7月2日,以待索取文件和提供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相關爭議可待審訊時交由主審裁判官處理。

控罪指,許於去年9月29日在金鐘道太古廣場外襲擊警員「A」。

案件編號:WKCC3792/2020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