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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亞裔男被捕遭壓頸後身亡 社工轟違《酷刑條例》 區議員促鄧炳強交待

南亞裔男被捕遭壓頸後身亡   社工轟違《酷刑條例》  區議員促鄧炳強交待

(獨媒特約報導)早前,有警員於追捕期間,把一名南亞裔男子制服在地並以膝壓其頸部數分鐘,最終該男子不治。前警員兼灣仔區區議員邱汶珊、黃大仙區議員譚香文、社工呂智恆、「2047香港監察組」召集人錢志健和巴基斯坦裔商人簡浩明等今到警察總部外抗議,質疑警方違反《刑事罪行(酷刑)條例》,促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解釋事件和交代警隊用武準則,並在14日內回覆。

警方代表前來接收請願信時表現心急,迅速接過請願信後即二話不說離去,亦沒有回應簡浩明的提問,整個過程約3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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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汶珊質疑警未遵從拘捕指引 社工批做法違反《酷刑條例》

本月7日,一名南亞裔男子身上被搜獲小量毒品,在尖沙咀遭警員追截其間被制服在地,頸椎位置遭用力施壓數分鐘;男子聲稱不適送院,最終死亡。灣仔區區議員、前警員邱汶珊認為,警方無須用膝蓋壓住男子頸部,質疑警員未有遵從學院指引。黃大仙區議員譚香文批評警權過大,政府處理手法亦令人失望,形容現時已變成「一國一制」。

灣仔區議員 邱汶珊
灣仔區區議員、前警員邱汶珊

社工呂智恆質疑,警方做法明顯違反第427章《刑事罪行(酷刑)條例》 ,指條例中寫明「任何公職人員在執行公務務時,蓄意使他人受到劇烈疼痛或痛苦,即犯施行酷刑罪」。他強調,即使律政司不願對警方進行檢控,但「全世界都睇緊」,港人亦會把種種警暴事件公諸於世。

呂智恆
社工呂智恆

商人轟警隊濫暴 嘆香港不值得再投資居住

巴基斯坦裔商人簡浩明批評警員做法如同「未審先判」,指即使該男子真的藏毒,警方亦無權殺害他。他憂慮「今日死的是南亞人,會唔會下一個係香港人?」他又批評其他香港人權監察組織和領事館未有為事件發聲,指受害人沒有家人,但「冇noise唔等於冇人理」,故希望站出來,逼使警方正視事件。他斥警方現時不論是對待示威者或記者,均使用過份暴力:「已不是警方應有的態度。」他認為,鄧炳強必須重整警隊的質素和執法指示,否則港人「不會收貨」。

簡浩明
巴基斯坦裔商人簡浩明

「2047香港監察組」召集人錢志健批評警員現時的執法手法前所未見,不明白警員為何在制服疑犯後仍要把他壓倒在地逾一分鐘;他又稱看到不少記者在採訪時被逼「食椒」,並直言監警會報告感到失望。他坦言自己作為商人,覺得香港已「不值得再投資」,也「不再適合人類居住」,感嘆:「係咪全部投資要走人?」

「2047香港監察組」召集人 錢志健
「2047香港監察組」召集人錢志健

記者:鍾子希、麥倩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