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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臭屎:海洋公園拒披露31億債主身份 財委會應傳召銀行代表

金融臭屎:海洋公園拒披露31億債主身份 財委會應傳召銀行代表

海洋公園54億救亡計劃正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討論,議員為發言好聽,將焦點放在自己對海洋公園的美好回憶,或者未來發展大方向上。官員和海洋公園副主席劉鳴煒自然樂意配合吹水,扮死狗刷鞋刷到議員飄飄然,因為他們的死穴並不在海洋公園的具體內容。他們真正怕被問到的,是公園的財務。

最基本一點,54億計劃僅救亡一年,當中31億是用來還「商業貸款」,但立法會和公眾連債主是誰都不知道。更不知道海洋公園當初以什麼條件取得貸款、用什麼做抵押、每項貸款到期時間,以及政府有否為貸款作「隱藏擔保」。

立法會文件只提供以下資料:「海洋公園公司有兩筆分別為推展海洋公園重新發展計劃和大樹灣發展項目而取得的商業貸款,有關貸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未償還款額總計為20億7,000萬元。此外,海洋公園公司亦取得了一筆10億元的循環信貸,並已在2020年3月全數提取。」

這段文字最後一句可圈可點。循環信貸最新一筆錢今年3月才到手,有冇可能今年內非還不可?

今日《蘋果》左丁山專欄說:「在陸羽早茶,退休賓架L云:「一睇就知,好可能係銀行逼宮,追討貸款於是向政府攞公帑救急,表面係救海洋公園,實則係救銀行。如立法會不撥款,海洋公園冇錢還款,銀行就要為30億貸款(其中可能包含供應商往來賬目,應付未付單據等)撥備,損失慘重,我好想知係邊幾間銀行借錢畀海洋公園!」」

查立法會文件及海洋公園年報(見參考資料),2005年海洋公園借了27億多無政府擔保商業貸款,2016年「獲得了一筆5年期港幣2,638百萬元定期貸款......二零二一年到期」。另有一筆於2016年開始為大樹灣水上樂園工程超支而借的無政府擔保商業循環貸款,起跳金額6.5億,年報沒有提及到期年份。

簡單說,政府似是以救亡海洋公園為包裝,引誘立法會用公帑去清還幾筆仍未到期的商業貸款,目標是幫(中資銀行?)解窘。

記著,政府和立法會在過去15年已對海洋公園做了應做的承擔,先後在2005年及2013年批出總值57億的政府貸款和商業貸款擔保。今次納入在「救亡計劃」的債務,全部都是當初講好不需要由公帑承擔的私人債,還有大樹灣項目超支13億(57%)所衍生的新債(當然係無人問責)。

所以,海洋公園辯論的主次要搞清楚,海洋公園首要解釋清楚:
1)2016年開始借的新債,跟誰借、有否抵押、政府和銀行之間是否有隱藏的「包底協議」;
2)若商業貸款不是今年到期,為何對外聲稱6月不還債就會被清盤;
3)大樹灣水上樂園超支13億的責任問題

用31億公帑還海洋公園神秘債,比起大白象工程的超支金額,可能小巫見大巫,但當中涉蓋住的金融臭屎,可大可小。我認為財務委員會應該出動《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和《議事規則》賦與的傳召權,傳召銀行代表到立法會解釋,並交出相關文件。

明天下午財委會會議,一定提出。

2005年立法會財委會文件

2013年立法會財委會文件

2019年立法會財委會文件

海洋公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