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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佔立會案】12人遭加控暴動 身處海外梁繼平缺席聆訊

【7.1佔立會案】12人遭加控暴動 身處海外梁繼平缺席聆訊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7月1日示威者佔領立法會,涉及藝人王宗堯、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12人的4宗刑事案件,與《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等3人的票控案件,今日(1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中12人遭加控暴動罪,一人獲撤控兼得訟費。21歲學生缺席聆訊遭頒通緝令。梁繼平仍在海外未有出庭,控方將向其再度發出傳票。其餘11人的案件押後至8月3日再訊,以作轉介區域法院程序。控方計劃向區院申請合併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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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人遭加控暴動罪

過百名市民到場聲援,較早到者獲發「大堂站位籌」。開審前,法庭職員告知正在庭外大堂等候的市民,除被告、律師和家屬外,只能安排3名市民入庭旁聽,有市民聽罷激動地與職員理論。

第一宗案件,6名被告依次為:城大學生報編委黃家豪(21歲)、廚師羅樂生(20歲)、運輸工何俊諺(22歲)、「佔旺女村長」畢慧芬(24歲)、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24歲)、「畫家」潘浩超(32歲),今日同被加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在去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潘另被加控多一項暴動罪。

此外各人原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名。控罪指他們於7月1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 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逗留在會議廳時未有遵守秩序,或遵從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

潘浩超另被控一項「刑事損壞」及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於同日損壞政府總部大樓;以及在政府總部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並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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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涉9.29及7.1案 面對3項暴動罪男生缺席聆訊

第二宗案件,藝人王宗堯(41歲)與《熱血時報》記者馬啟聰(30歲)同被加控一項暴動罪。各人原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第三宗案件,地盤工沈鏡樂(24歲)亦被控各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及暴動罪。

第四宗案件,「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26歲)、學生文家健(21歲),被控各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及暴動罪。文缺席今日聆訊,裁判官遂頒下拘捕令。文另涉去年9.29「全球反極權遊行」案,被控兩項暴動罪;以及本年1.19在灣仔港鐵站外管有大麻煙。

梁繼平遭票控 未有出庭

另有3人遭票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分別為當日除下面罩發表宣言的《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26歲)、范俊文(27歲)和吳志勇(25歲)。梁事後返回海外繼續學業,與范一樣未有出庭應訊,控方將再度向兩人派送傳票,押後至8月3日再訊。出席聆訊的吳則遭加控一項暴動罪,指他連同上述4案的被告參與暴動。

一人獲撤控兼得訟費

車房工人周樂謙(30歲)原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今獲撤回控罪。控方指周自招嫌疑,反對其訟費申請。主任裁判官錢禮指,控方未有證據顯示周何時進入立法會範圍,又未能解釋印有周指紋的紙張何以出現在案發地點,故不構成自招嫌疑,最終批出訟費。惟周涉另案須繼續服刑,未能當庭釋放。

王宗堯批律政司抹黑 讚香港年輕人正義

王宗堯步出法庭時,有市民高呼「沒有暴徒,只有暴政」及「手足你無錯呀,加油支持你」等。王在庭外批評,律政司對其加控暴動罪是意圖抹黑自己和驚嚇市民,令香港變成中國一個普通的城市。他稱所有「有睇新聞」的市民皆清楚香港警察濫捕和濫暴,甚至用違法的手法無差別地攻擊記者,卻不像其他國家般有機制制衡。他稱會繼續反抗強權,又讚揚香港有很多有正義感的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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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頴匡與阮民安等10名聲援者步出時,一同高喊:「沒有暴徒,只有暴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民族自強,香港獨立」。劉表示,縱觀歷史,社會運動家均會面對被拘捕和起訴,但是有那麼多手足同行,「沒有退縮和放棄的資格。」

案件編號:ESCC2241, 2255, 2316, 2745/2019; ESCC1138/2020; ESS46507 - 46509/201

記者:黎彩燕、湯璧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