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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佔立會 控方透露共起訴15人 押後6月合併案件及答辯

7.1佔立會  控方透露共起訴15人  押後6月合併案件及答辯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七一晚的佔領立法會,已有12人被起訴,分多案處理。其中一宗包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城大編委記者等7名被告的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獲准押後至6月10日,屆時將與其他案件合併及聽取答辯。控方透露,其他案包括3宗刑事案件和3宗傳票案件,合共會有15人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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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前會長 孫曉嵐

控方今日申請修訂控罪詳情中的字眼,並申請押後至6月10日再提堂,屆時將會申請與其他涉同一事件的案合併,並準備聽取答辯。控方透露,須合併的案包括3宗刑事案件及3宗傳票案件,連同本案共有15名被告。翻查資料,另3宗刑事案件被告包括劉頴匡及藝人王宗堯等。

第三被告周樂謙正就另案還柙,今日因未有提犯令而缺席聆訊。除「女村長」畢慧芬及「畫家」潘浩超外,其餘4名被告均獲准保釋。

7名被告: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20歲)、廚師羅樂生(19歲)、車房工人周樂謙(29歲)、搬運工何俊諺(21歲)、「女村長」畢慧芬(24歲,無業)、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23歲)、「畫家」潘浩超(31歲,無業),各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名。控罪指各人於去年7月1日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8(3) 條所發出的行政指令,即逗留會議廳時未有遵守秩序或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

黃家豪另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下損壞一本屬於政府的《基本法》。

潘浩超另被控兩項「刑事損壞」及兩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於同日,分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和政府總部外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集結在一起並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並損壞以上兩幢屬於政府的建築物。所有被告暫時毋須答辯。

案件編號:ESCC2241/2019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