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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6.21圍警總 周庭認罪 黃之鋒林朗彥不認罪8月預審

涉6.21圍警總  周庭認罪  黃之鋒林朗彥不認罪8月預審

(獨媒特約報導)時任香港眾志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涉去年6月21日號召包圍警總,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共3項控罪,今(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周庭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共兩項控罪,判刑押後至8月5日。黃之鋒及林朗彥則否認所有控罪,審前覆核同樣押後至8月5日,3人以原有條件保釋。

時任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3歲)、主席林朗彥(25歲)和成員周庭(23歲),同被控於去年6月21日在金鐘夏愨道非法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即包圍灣仔警察總部。黃及周同被控同日於灣仔警察總部正門外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黃另被控同日同地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周庭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共兩項控罪,押後至8月5日定罪及判刑程序。

黃之鋒及林朗彥則否認所有控罪,審前覆核將於8月5日轉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

周庭稱已有心理準備須入獄

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表示,政權的打壓不只限於惡法,而是利用冗長司法程序及不同的保釋條件限制人們的自由 。周稱自己沒有案底,認罪的嚴重性較黃之鋒及林朗彥低。雖然已有被監禁的心理準備,她強調會以意志堅持,爭取民主的信念不會被磨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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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則指,《國安法》下人人自危,今日政權禁止市民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他日可能連「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也違法,重申前眾志成員會在不同崗位繼續抗爭,另呼籲外界更多關注被控告「暴動」及「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手足」們。

案件編號:ESCC203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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