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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支持民主傳媒 警方以《港區國安法》之名損新聞自由

針對支持民主傳媒  警方以《港區國安法》之名損新聞自由

回應警方今天以《港區國安法》拘捕,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壹傳媒》管理層在內等至少七名人士,並搜查《壹傳媒》大樓,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域辦事處主任Nicholas Bequelin指:

「警方以『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拘捕黎智英等人,顯示出香港當局企圖以《港區國安法》打擊新聞自由。」

「黎智英及《壹傳媒》今次被針對,顯然是跟其報章批評中國及香港政府有關。單純因傳媒機構、出版商或新聞工作者對政府的批評,或者是他們的政策倡議而懲罰他們,是對表達自由的一種打壓。在任何情況下,也是不合理的。」

「當局以『勾結外國勢力』拘捕黎智英等人,暫時未有提出具體理據,這突顯出《港區國安法》這條空泛的條例如何被利用打壓政治異見者。」

「當局須立即撤銷針對《壹傳媒》及相關人等有關《港區國安法》的控罪,以及停止騷擾、恐嚇身在香港的記者。」

背景
《壹傳媒》及《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周一(8月10日)早上被警方以涉嫌違反 《港區國安法》下「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名拘捕。警方同日拘捕四名《壹傳媒》管理層職員和黎智英的兩名兒子。

香港警方表示,他們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第29條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欺詐」等罪,又警告不排除將會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亦進入《壹傳媒》大樓搜查,這是警方首次引用《港區國安法》搜查傳媒機構物業,警方下午又搜查黎智英兒子所擁有的一所餐廳。

中央政府及香港政府長期以來指控個別人士及公民社會被「外國勢力」操控,以組織及出席和平示威,收取捐款及批評政府。在《港區國安法》下,任何人參與以上活動都有可能被控以「勾結外國勢力」及其他新設的「罪名」。

此外,有傳媒報導,香港入境部門最近成立一個「國安組」,專責處理「敏感簽証申請」,例如是外國記者及台灣組織簽證。 香港外國記者協會早前發表聲明,指有外國記者申請工作簽證時間較以往長。

根據國際法及標準,自由、獨立、多元的傳媒環境對保障人權的角色舉足輕重,包括確保公眾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