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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記者聯盟嚴重憂慮香港記者安危 保安局:執法與職業無關

國際記者聯盟嚴重憂慮香港記者安危 保安局:執法與職業無關

(獨媒報導)全球最大記者組織「國際記者聯盟(IFJ)」週四發表報告,評論香港媒體情況。報告稱嚴重憂慮香港新聞自由以及記者人身安全,又指自《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新聞自由急速瓦解。國際記者聯盟呼籲各國接收香港記者,若有香港記者選擇流亡外亡繼續新聞專業工作,各國政府應向他們批出簽證,容許多元聲音得以生存。保安局回覆指對《香港國安法》的指控與事實不符,並指執法與政治立場、背景與職業無關。

國際記者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在全球有60萬名會員,分佈全球逾100個國家。IFJ昨日發表13頁長報告,題目是「Lights Out: Is this the End of Press Freedom in Hong Kong? (譯作:媒體熄燈:香港新聞自由走到盡頭?)」報告詳述香港近年多方面媒體空間收窄情況,包括《蘋果日報》、《立場新聞》、《眾新聞》被迫停止營作,香港電台變為官方喉舌。海外媒體相繼遷出香港,包括《紐約時報》在國安法實施後,將員工轉往南韓。

報告亦提到除了《國安法》,政府利用不同法律作為「武器」,威脅新聞工作,例如收緊公司查冊、車牌查冊,而香港將無可避免面對「假新聞」立法。報告形容「來年將決定香港可否保持過往商業和文化天堂,以及充滿活力而且獨立運作的媒體文化(The coming year could well determine whether Hong Kong can retain some vestige of its past as a regional haven for business, culture and a vibrant independent media)」。

保安局:指控與事實不符

對於國際記者聯盟的報告,保安局回覆查詢指報告對《香港國安法》的指控與事實不符。保安局指特區政府一直堅定維護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的新聞和言論自由。《香港國安法》第四條訂明,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依法保護該等自由,然而言論和新聞自由並非絕對,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該等自由是可以為保障國家安全等原因而受到限制。

保安局又指,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必定依法處理;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其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報告指連親中《明報》也被官媒攻擊

報告觸及《國安法》實施後,除了《蘋果日報》兩次被搜查、多名報館高層被捕,去年12月尾《立場新聞》高層被控後宣布停止運作,其後《眾新聞》亦緊隨宣布停運。報告又指,似乎有跡象連親北京媒體都不被容許,雖然今年1月《明報》在評論版加入聲明,《大公報》依然發炮攻擊《明報》容許質疑《國安法》的作者寫文章,質疑《明報》是否要接過《蘋果》的煽動角色。

有關「假新聞」,國際記者聯盟指該詞含糊兼主觀,全球不少公眾人物都利用「假新聞」來攻擊他們認為不喜歡的意見,最終即使記者報導準確且基於事實,都被指要為「假新聞」負責。報告引述香港記者協會亦被親北京媒體攻擊,備受壓力,在2021年1月記協被職公會登記局要求回答一系列問題,包括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的Facebook貼文、及財政資料等。

本地消息噤聲 叫記者斷絕聯絡

報告其中一項講述本地消息來源陸續噤聲。有被告在庭上被主控官指控接受外國媒體訪問,最終成功說服法庭不批出保釋,令香港社區瀰漫恐懼;一名不具名的駐港記者透露,一個長期消息來源要求記者刪除所有聯絡資料,並要求記者以後不要聯絡。

以往多元的香港民間聲音,例如工會、民權組織、人權組織,報告都指出它們受到有系統攻擊,首先親北京媒體發動攻勢,指控它們部分會員有問題,或者質疑他們資金來自「外國」;然後本地議員或政客就會提出質疑,最後警方就會針對該些「指控」調查。報告提及教協、民陣及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都受到面對同樣情況,他們全部選擇解散。

叮囑駐港記者勿挑戰政府或警方

國際記者聯盟在報告總結香港的變化「無法停止」,亦提醒在香港工作的記者不要期望有任何特權,亦提醒包括海外記者在內的所有香港記者,必須遵守報導基本事實,與北京稱的「反華勢力」保持距離,不要表現得挑戰政府或警方。

報告亦總結香港記者的窘境,在「紅線」不明確的情況下,香港記者擔心一旦踩中《國安法》後果嚴重,將會面對未審先囚、假定有罪,以及一旦罪成將面對長期監禁。國際記者聯盟表示,部分香港記者或者會移民,或者以流亡海外繼續新聞專業工作,各國政府應支援他們,包括批出簽證。國際記者聯盟最後寫道:「But there should be no mistake; in Hong Kong, China is now writing the rules.(應該沒有錯,香港的規矩現在由中國編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