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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彥霖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識游水跳海自殺例子多唔多? 法醫稱「唔多」

【陳彥霖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識游水跳海自殺例子多唔多? 法醫稱「唔多」

(獨媒特約報導)15歲女孩陳彥霖去年9月浮屍油塘魔鬼山對開海面,警方曾指死因無可疑,說法引起爭議。法庭死因研訊今早進入第七日,負責解剖遺體的衞生署法醫科醫生李毓樺作供時稱,基於屍體腐爛,所以不能確認陳彥霖的死因,但指遺體上沒有致命傷勢。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在席間問道,「如果本身識得游水,跳海自殺例子多唔多?」李毓樺稱「唔多」。

指甲樣本未能尋獲衣物纖維

今早先作供的是政府化驗所的高級化驗師李詠文,為本案第二十八名證人。李詠文在2019年11月22日曾撰寫化驗報告,她在去年9月26日接獲警員編號20047、偵緝警員李賢轉交的遺體的指甲樣本,欲尋找衣物纖維,但沒有任何發現。

李詠文自1998年入職政府化驗所,死因研訊主任曾藹琪問歷來做過多少次,李詠文稱多得沒辦法計算。曾藹琪再問到其用途,李詠文表示,如果不做保存便有機會消失,一般屍體發現案亦會套取指甲樣本,以備將來之用,即用作和日後拘捕的可疑人物作校對。

此外,李詠文承認,如果屍體在海中飄浮一段日子,即「浸過水」,衣物纖維有機會流失及會有一定影響。

有陪審員問到,會否用腳甲作檢驗,李詠文表示,一般只會處理指甲和衣物,因為和侵犯者的接觸較大,指入職以來未曾做過腳甲的證物。另一陪審員問到「乜都驗唔到」的原因,李詠文稱,衣物纖維鑒證的重點是要尋找死者和其他人有接觸。她表示,每人的生活習慣不同,當接觸越大便可能有機會接觸更多衣物,「好似呢單案,如果無搵到都唔代表會俾到特別嘅結論。」

第二十九名證人為衞生署法醫科醫生李毓樺,他在2015年入職衞生署,曾在醫管局任駐院醫生。

陳彥霖的遺體在2019年9月22日被發現,及被送到域多利公眾殮房,鑒證科在當日下午曾就遺體拍攝照片。在9月23日即星期一,李毓樺先查看表面傷痕、記錄特徵和量度高度等,在9月24日取得法庭指令後才作解剖。

遺體呈中度腐爛 身上有白化

李毓樺和另一名醫生曾撰寫解剖報告,報告中指死者身高160厘米和體重55公斤,送到殮房時為全裸,屬初度和中度腐爛及分解,全身甩皮,背部上方有發紅現象。此外,遺體全身發脹及雙眼突出,外生殖器和肛門沒有傷痕,身上有白化和濕透,因為長時間浸在水中。

遺體的頭皮沒有傷痕和骨裂,腦已有少許腐爛,亦沒有明顯病變,其肋骨沒有骨折,咀唇沒有受傷。遺體的喉部正常沒有骨折,氣管有少量深紅色腐爛液體,兩邊胸腔均有腐爛液體,即右邊胸膜腔有50毫升,左邊胸膜腔為550毫升;其心臟、肝臟、胰臟、腎臟等有腐爛。

身上沒致命傷勢 死因為「不確定」

報告中列明,死者的死因為「不確定」,在解剖後憑指模確認身份,死亡時間為2至3日,估計最後出現的一日內過身。報告中強調,遺體有明顯腐爛跡象,但沒有致命傷勢,如骨折、頭皮受傷和內出血等;但未能解釋為何全裸,私處亦沒有傷勢,但未能籍此了解死者是否曾受性侵。

報告推斷死因為遇溺及和遇溺吻合,但亦不完全吻合,及不知道何時進入水內,又指身上的傷勢被腐爛的顏色所遮蓋。李毓樺最後總結稱,「可以係遇溺死亡,但我哋係唔清楚。」

曾藹琪問到遺體白化和濕透的情況,李毓樺表示,「只可以話浸過一段時間」。曾藹琪再問道,遺體上沒有烏蠅蛋和蟲卵的意思,李毓樺稱屍體如在陸上的話,烏蠅短時間內便會在其身上產卵,蟲更會破繭而出。

左邊胸膜腔混合性液體較多 唯無法解釋原因

曾藹琪追問,右邊胸膜腔有50毫升混合性液體,但左邊胸膜腔則有550毫升,是否即左邊胸吸入較多的海水。李毓樺稱有可能是本身腐爛,亦可能是外來即海水進入身體內,但未能完全解釋。

李毓樺稱,曾嘗試從遺體的大腿抽出血液,及膀胱抽取尿液,以抽取作毒理化驗,但不果。曾藹琪又問到遺體胃內的10毫升澱粉狀物體,李毓樺稱,此現象即等如反映遺體的胃沒有塞漲,又指胃和食道中間的括約肌拉緊,水便未能進入胃內。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問到,遇溺的遺體的肺部會否較重,李毓樺稱會,在解剖時亦曾量度肺部的重量,但陳彥霖遺體的肺部已發脹,而由於肺部已腐爛,所以無法作參考。

高偉雄問到,按其處理屍體的經驗,如果要跳海自殺,會否纏著重物,及在打撈起來時會否在屍體附近發現重物。李毓樺稱「一時時」,稱有死者如要跳海自殺,均不會纏著重物。高偉雄再問到,「以你所知,識游水嘅人會否跳海自殺?」李毓樺稱「唔多」。

有陪審員問到,屍體被發現時屬全裸,從遺體上能否看到內衣的痕跡,李毓樺表示,由於屍體已腐爛、發漲和甩皮情況嚴重,所以看不到內衣的痕。

醫管局代表律師質疑:解剖後沒拍攝胸部情況

代表醫管局的大律師馮國礎稱,李毓樺在解剖時仍為訓練中,指其在解剖時有另一名法醫陪同。馮國礎質疑,警方為何沒有拍攝肺部,李毓樺稱因為肺部已經腐爛。

馮國礎追問,遺體中肺部的積水到了哪裡,李毓樺表示由於遺體已經腐爛,所以不能用一般的遺體看待。

馮國礎提早搬出專家證人、港大醫學院病理學系副教授馬宣立的報告,指對方並不同意法醫的遇溺結論,認為死者在入水前仍有呼吸,會吸入水中的藻類。李毓樺承認沒有抽取相關樣本,表示香港的水域沒有矽藻和看不到種類,指法醫曾在香港的水域中未能成功搜集矽藻,所以一直沒有使用矽藻方法作鑒證。

曾藹琪同問道,如遇溺,左右胸腔液的份量應相若,胃中應能找到更多液體。李毓樺稱,肺部和胸腔的液體理論上應平均及相若,不排除液體為屍體所分解,所以未能完全解釋。

陳彥霖遺體經解剖後,左右兩邊肺部的重量為347克和281克,曾藹琪問道肺部的一般重量,李毓樺表示一般人為400至500多克。曾藹琪再問道,從胃內的10毫升澱粉狀物體,是否可說明括約肌在下水前已收緊,李毓樺表示難以從解剖中得知。他稱,胃中多水或少水只屬是否遇溺的其中一個指標。

高偉雄問到,海上發現的屍體的白化和甩皮的情況是否較陸上所發現嚴重,李毓樺稱「是」。

案件編號:CCDI-870/2019(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