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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職員否認挪用客戶資料「起底」 稱被警威嚇拒交密碼則加控罪

電訊職員否認挪用客戶資料「起底」 稱被警威嚇拒交密碼則加控罪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反修例運動中,逾千名警務人員及其親友被「起底」,部份個人資料在Telegram群組「老豆搵仔」被公開。一名33歲香港電訊外勤員涉嫌在停車場拍攝對面警車時,遭警方截查,其後被要求解鎖電話,並發現他曾挪用公司客戶資料參與警員「起底」,被控「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等共5罪。案件今日(7日)在區域法院開審,警員家屬稱因事件蒙受心理傷害,曾會見警方臨床心理學家索取評估報告。辯方則反對將被告的警誡會面紀錄呈堂,因警員曾向被告表示「唔交密碼就加控幾條罪」、「好小事,唔洗請律師」,於是被告在沒有律師及非自願下進行會面紀錄。

報稱外勤員的被告陳景僖(33歲)否認5罪,包括3項「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一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及一項遊蕩罪。

控罪指出,被告去年7月24日、8月3日及9月9日,3次不誠實地取用屬於電訊公司的桌上電腦,並將一名客戶的電話號碼及身分證號碼發布,其間與Telegram使用者串謀干犯罪行;遊蕩罪則指他去年9月22日於何文田忠孝街一個屋苑停車場遊蕩,並意圖犯罪。

控方案情指,被告於2013年起於香港電訊有限公司任職。去年9月22日下午,警長47421與高級警員52778等4人在何文田俊文苑作便裝巡邏,同時郭姓女警員在紅磡警署1樓進行監察,她看到被告在警署對面的俊文苑停車場2樓樓梯間窗邊徘徊,並拿出手提電話拍攝。高級警員52778於是到現場截查被告,檢取他的Samsung電話及電話卡,並在他身上搜到兩部分別內有電話卡的Sony及iPhone電話,以及一張香港電訊的職員證。

警員其後以「遊蕩罪」將被告拘捕,警誡下他稱︰「我行錯咗地方,我唔應該咁做」。被告被帶到紅磡警署後,警員檢查其3部電話,發現被告曾在同月9日於Telegram向「起底」群組「老豆搵仔」的報料帳戶發送一個「有親屬同屋企電話料爆」的訊息,內有現職警員陳督察父親的個人資料,包括電話號碼、中文名字、英文音譯名字及身份證號碼。陳督察父親為香港電訊客戶,而陳督察為其中一名「起底」對象,其資料已於同月7日被公開發佈在群組。

警誡下稱群組資料不太準確 故要自行核實

被告在警誡下曾稱以「電到飛起」作Telegram用戶名稱,並將「老豆搵仔」頻道「當八卦新聞咁睇」。被告又承認以公司電腦索取資料傳到群組,他指「報料」是因為陳督察父親「做得不對」,又指群組披露的個人資料不太準確,因此他要採取行動,提供一些經他核實的個人資料。

被「起底」警員家屬稱蒙受心理傷害

警員在被告的住所及其辦公室分別檢取兩部電腦,內有兩個文字檔案,內容包括28個警察宿舍居民住址、20名現職警員及6名警員家屬的個人資料。另一檔案則載有為公司客戶的3名公眾人物之個人資料。被告亦曾兩次以陳督察父親的住址電話號碼搜查其個人資料。而受害人稱因事件蒙受心理傷害,在今年5月會見警方臨床心理學家索取評估報告。

被告在警員威嚇下交出密碼及進行會面紀錄

辯方反對將被告的錄影會面呈堂,因該紀錄是在被告不自願的情況下進行。被告稱曾在女警9721及邱姓警員等負責下進行3次錄影會面,期間遭到威迫及恐嚇,警方一度稱:「唔交密碼就加控幾條罪」。警員在搜屋時又不斷對被告母親說:「好小事,唔洗請律師」,於是被告在沒有律師及非自願的情況下進行會面紀錄。被告又稱,遭搜查時被4名警員以言語及動作威嚇,最後被迫交出電話密碼。

案件明天(8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16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