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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解中共「咁好死」 每人派兩個律師?

點解中共「咁好死」 每人派兩個律師?

昨日李家超說,12港人每人已從政府提供的律師名單中選擇了2名律師。大家有冇諗過,點解中共「咁好死」,每人派2名律師,而不是1名?

原來按《刑事訴訟法》第33條,被扣留人可以找1至2名律師估辯護人。如果中共只派1名官方律師給被扣留人,佢地就冇理由拒絕由家屬委託的律師。

所以,李家超做中共傳聲筒話每個被扣港人都選擇了2名官派律師,目的是「打爆個quota」,等「家屬律師」冇位置介入。

由於信息隔絕,李家超的大話暫時不會被識穿,但也反過來暗示,12港人極有可能不會在短期內釋放回港。營救工作仍需努力。

《刑事訴訟法》201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