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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劇是如何煉成的 (之二)——統治者不反省是致命傷

慘劇是如何煉成的 (之二)——統治者不反省是致命傷

羅致光在最近的記者會上兩度拒絕回應安老院舍派錯藥及院友「與鼠同眠」的事件。剛剛舉行的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討論了葵涌母親勒死智障兒子慘劇所反映出服務及制度的缺失,局長、副局長、署長等全部缺席。林鄭近期頻頻出鏡,卻半句沒有提及這些慘案。這正好顯示出主要官員對於這些事件的態度:不着緊、不關心、不上心。

在立法會會議上,各黨派的議員異口同聲地指出:「十年前,智障人士院舍要輪候五年半,今天要輪十五年半,你們仍説不斷努力找地建院,那麼五年後、十年後的輪候時間會變成怎樣?」出席的領頭官員官位是「康復專員」,她不斷迴避問題,只説會繼續努力,但指輪候時間取決於家長在輪到的時候是否接受。這種説法真的非常無恥!這個康復專員(其實是一個完全不懂社福的政務官)竟然把殘疾人士院舍供不應求的責任推卸到家長身上。正如輪候公屋的時間越來越長,難道官員可以說未來的輪候時間是取決於申請人是否再三揀樓嗎?這些官員的態度,正正也解釋了為何香港會不斷發生慘劇。

面對令人痛心的慘劇,自然應該喚起社會反省:何以多方面的服務和保障制度,都未能防止慘劇發生?從而檢視制度的漏洞和盡快加以改善。但我們的官員一就是視而不見、二就是諉過於人,甚至怪罪受害者(blaming the victims)。統治者根本沒有半點反省能力。

葵涌慘案所突顯的制度漏洞至少有以下幾方面:
(1)殘疾學生離校之後進入成人社福服務的銜接問題;
(2)緊急服務(包括暫托、暫宿、24小時熱線支援等)的缺乏;
(3)成人服務(包括日間、家居、及住宿服務等)的不足和超長輪候時間;
(4)照顧者支援的不足。

做評估、支援高風險家庭

要避免慘劇再次發生,第一時間應該為所有即將離校或剛剛離校的特殊教育需要 (SEN) 學生做風險評估,識別出一些較高風險的家庭,例如貧窮、單親家庭、缺乏家庭或社會支援網絡、被照顧者有挑戰性行為及經常出現情緒問題、照顧者本身年老體弱或有其他障礙等,立即為這些家庭提供一些額外的支援,例如上門或中心的暫託、延讀或延長學校宿舍服務、情緒支援等,做好離校前的無縫銜接和過渡安排等。

其實每一個離校生,特殊學校都會為他制訂「離校計劃」,有些主流學校的 SEN 學生亦有「個別學習計劃」,同時還有「生涯規劃」等,為什麼這麼多計劃,完全沒有觸碰到學生離校後的銜接問題?此外,由於疫情下很多社福服務暫停服務,此等服務單位亦有責任為所有服務使用者及其家庭做風險評估,主動為高風險家庭及時提供支援,以預防再有照顧者壓力爆煲而出現慘劇。

官方對於慘劇的回應,一貫作風就是列舉現存各式各樣的服務,以顯示現行服務已經做到滴水不漏。但現實往往是另一回事。很多服務要經過評估、申請、輪候,當事人亦未必掌握充份資訊,連一般沒有相關經驗的專業社工也不懂得如何安排,更何況照顧者已經身心俱疲,自己的情緒也陷於抑鬱甚至絶望時,我們如何期望他們可以自助?

建立個案管理制度

在外國,社福系統有一種職位叫做「個案經理」,他們是專責與智障人士或殘疾人士及他們的家庭同行,角色有些像娛樂界藝人的經理,為他們的老闆去爭取最大的利益。個案經理陪伴智障人士一生,在他走過不同的人生階段、在健康、家庭、學業、工作、生活等出現變化時為他安排最合適的服務,重點是個案經理有能力調動不同的服務,甚至在沒有適合服務時為智障人士想辦法去爭取、或者購買服務。因此,個案經理是獨立於提供於服務的機構,但卻有協調不同機構的權力,只有這樣才可以從為智障人士的最佳利益出發,打破服務機構之間的阻隔,陪伴他走出服務的迷宮。

社福界多年來推動「個案管理」制度,可是政府只借了這個名稱,聲稱已經實行這種服務,實際上卻仍然是以服務單位為本,當智障人士離開了服務單位,就不再有社工跟進,即時掉進服務的夾縫中。而就算有單位社工作為「負責社工」跟進,他也沒有上述「個案經理」的角色和權力,根本不能處理很多銜接的問題。

要認真回應慘劇,短期內立即做好風險評估,加強支援,汲取疫情下服務暫停而造成負面影響的教訓,社署為各類服務訂出指引等工作實在刻不容緩。長遠一點,應與各持份者(包括服務使用者)從新進行規劃,建立真正的個案管理制度,為各類服務「零輪候」制定時間表,並且設立一些緊急的暫托和暫宿服務等,都是一個負責任政府的應有之義。

如何避免慘劇?非不能也,實不為也。

張超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