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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樂庇總督大橋建橋史

嘉樂庇總督大橋建橋史

嘉樂庇總督大橋,建燁拍攝

澳門訊報 濠情話舊 瞻前顧後

嘉樂庇總督大橋籌劃至建橋

澳門新聞旅遊處長殷多尼卸任在即,於一九六七年八月廿四日下午六時半,假新聞旅遊處舉行記者招待會,到場有港澳中西各報,各國駐澳通訊社記者數十人。當記者問:「有關建設澳氹大橋,政府是否有意興建?」處長答:「關於建橋計劃,現正由葡國專家賈多素草擬中,政府亦有决心實現該項建設。」(澳門華僑報 1967.8.25)嘉樂庇澳督在一九六九年一月九日致電予海外部副部長,表達建跨海大橋願望。(澳門華僑報 1969.1.10)

葡國工程師,也是建橋專家之賈多素,在一九六九年二月十五日抵澳後,即於二月十七日(年初一)上午十時及下午四時,由澳督嘉樂庇,港務廳長巴波沙,工務廳長馬加齡,新聞旅遊處長馬葵士等陪同下,分別前往澳氹大橋的兩個起點視察。(澳門華僑報 1969.2.21)有關建橋的位置在一九六九年四月正式决定依照葡國工程師賈多素所設計第二圖則,該橋將由澳門銅馬像為起點至氹仔的觀音嚴止。(澳門華僑報 1969.4.12)

一九六九年九月十七日下午五時,由接受承投興建澳氹跨海大橋工程暗票的委員會,在工務廳內主持截止落票工作。(澳門華僑報 1969.4.12)不過澳門新聞處在一九六九年九月二十四日有消息發給各報,證實里斯本方面沒有人落票,是兩地僅得澳門由何賢、趙善畧兩人所落之票。(澳門華僑報 1969.9.25)澳督嘉樂庇在一九六九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四時舉行的立法委員會會議席上,正式宣佈投承興建澳氹跨海大橋工程,經其澳督嘉樂庇之建議及獲得葡海外部之批准,已同意交由澳門殷商何賢承辦。何賢表示一定把橋建成,不謀暴利只為澳門居民。(澳門華僑報 1969.11.1)澳氹大橋辦公室在一九六九年十二月六日誕生,以監督未來大橋的承建(施白蒂:澳門編年史 - 二十世紀(1950-1988)、《政府公報》(第49期)。

承建澳氹大橋合約的簽署儀式,在一九七零年一月於澳督府二樓舉行,由澳督嘉樂庇代表澳葡當局,何賢代表承建商澳門工程有限公司,互相在合約上簽署。簽署之後雙方握手致賀。承建大橋合約在簽訂之日起,限期於九百九十日完成建橋工程。(澳門華僑報 1970.1.13)澳門政府在一九七零年二月七日採取財政措施,以興建澳氹大橋,工程從一九六九年至一九七三年分五期興建。(《政府公報》第6期)。

嘉樂庇總督大橋通車
   
澳氹大橋在一九七四年十月五日正式開幕,名爲「嘉樂庇總督大橋」(葡萄牙語:Ponte Governador Nobre de Carvalho),葡國工程師,也是建橋專家之賈多素致詞。是日下午一時正式通車,澳門福利公共汽車公司由卽日起開始派十一號、廿一號和廿一號A三線,均派出一車行走。開幕儀式包括慶祝葡萄牙共和國建國六十四週年(參閱10月4日 政府公報》第39期-S)是第一道連結澳門與氹仔島的 大橋,在嘉樂庇總督大橋未通車以前,是由一預先規定時間的汽船來往,但必須服從於潮水漲退和氣候條件。大橋是賈多素工程師的作品,全長三點七八公里,歷時五年才建成。(施白蒂:澳門編年史 - 二十世紀(1950-1988))(澳門華僑報 1974.10.5 )

由於澳氹大橋通車後之後,來往路、氹兩地之居民棄船就車,渡海小輪公司業務頗受打擊。渡海小輪公司已于一九七四年十月十五日向港務廳申請縮減渡輪班次,由每日二十班縮減為十班,開往路環者每日減為早、晚各一班。(澳門華僑報 1974.10.25 )

嘉樂庇總督大橋通車後的往事

澳門體委會新聞旅遊處及香港晨運會爲發起籌募善欵及增進港澳晨運界人士友誼,在一九七五年三月九日下午二時聯同舉行慈善步行澳氹大橋,所得善款全部送交澳門各慈善機關。(澳門華僑報 1975.2.28)

澳氹大橋在一九七四年十月五日正式通車後,好多年來發生多起嚴重交通意外和自殺跳橋案件。澳門雲泉仙館慈善會為應衆多車主及坊衆邀請將一九八零年九月六日下午七時,在葡京酒店對開廣場側,舉行水陸超幽法會,此舉為本澳多年來未有公開舉行之法事。(澳門華僑報 1980.9.7)澳門雲泉仙舘慈善會為應該會大護法有心人邀請,多年來在澳氹大橋舉行水陸超幽法會,因政府工程影响,故於一九九二年九月十三日(農曆八月十七日(星期日)改在該館大雄寶殿舉行。(澳門華僑報 1992.9.13)澳門佛教正法明法輪會,於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二日假澳門澳氹大橋頭設壇舉行清明幽冥超薦大法會,邀得香港佛教護生會創始人暢懷大師主法,儀式有三百多名港澳佛教徒參加。(澳門華僑報 1990.4.23)

澳氹大橋由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起取消徵收過橋費,但當時據行走澳門至離島巴士的兩間公司負責人表示票價仍然照舊,不會調低。(澳門華僑報 1982.1.8)

空置多時的澳氹大橋瞭望台曾經在一九九零年起成為一間西式峰景餐廳。西式峰景餐廳結業後也空置多時,澳門特區政府直至二零一四年四月決定把峰景餐廳改建為電梯塔廣場。(澳門華僑報 1990.3.26 澳門電台 2014.4.14)
  
應交通高等委員會之建議,經聽取諮詢會意見後,總督韋奇立 Vasco Joaquim Rocha Vieira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在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廿六日命令制定在澳門地區具有法律效力之條文,核准第70/95/M號法令《嘉樂庇大橋、友誼大橋及引橋規章》--廢止九月十八日第26/74號省令。(其法令刊登於澳門政府公報52/1995 第一組)其中第70/95/M號法令《嘉樂庇大橋、友誼大橋及引橋規章》規定第二條(行人之通行)一、行人得在嘉樂庇大橋上通行。二、行人應僅在現有之行人道上通行,通行方向與車輛行駛方向相反,且禁止攜帶體積超過人行道寬度之物品。

與嘉樂庇總督大橋有關人文藝術

澳葡政府在一九七五年九月一日發行一百萬紀念澳氹大橋開幕銀幣,面值二十元,由里斯本鑄幣局鑄造。(《政府公報》第14期)。在獲得一九七五年三月十八日第一三八——七五號法令所頒佈批准後,該批紀念銀幣就立即開始鑄造,並於一九七五年八月間運抵澳門,西洋銀行澳門分行在收到之後,就立即推出市面使用。當時澳葡政府獲悉部份市民誤認為該等銀幣係不能在市面流通,只係用作紀念之用,澳葡政府就特聲明此等銀幣不單能在市面流通,且能在大西洋銀行兌換。(澳門華僑報 1975.8.31,1976.3.6)

澳門詩人陶里在一九九零年十月十五日曾經創作《風在澳氹大橋上》一詩。(澳門研究 83 2016年12月)

由澳門文化局主辦的《渡海傳情─澳門和離島小輪船回顧展》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日至十月五日在龍環葡韻風貌館舉行。回顧展其中展出澳氹大橋相關照片、紀念章、收費票等歷史檔案展品。

為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及澳門回歸祖國二十周年,文化局轄下澳門博物館特舉辦《滄海明珠──澳門城市變遷專題展》,並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在澳門博物館舉行。專題展其中展出澳氹大橋圖則、照片等歷史檔案展品。

參考資料:澳門政府公報 、澳門文化局、澳門華僑報歷史資料庫、澳門電台、施白蒂:澳門編年史 - 二十世紀(1950-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