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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曉穎母發「最後通牒」 稱願做中間人促成陳同佳赴台

潘曉穎母發「最後通牒」 稱願做中間人促成陳同佳赴台

(獨媒報導)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出獄一年仍未起行前往台灣自首,潘曉穎母親早前要求陳同佳在10月23日前起行,否則不會替對方求情。她在限期前發出最後通牒,向傳媒發放錄音,稱願意成為「中間人」,協助港台雙方促成陳同佳赴台,又強調永不放棄,「因為我應承過阿女,一定要做到為止」。

潘母在錄音中重申,如陳同佳在明日午夜12時前仍未起行前往台灣投案,將不會替對方求情。她指陳同佳前往台灣投案有三個步驟,首先是香港警方要將陳同佳的口供及證據交予台灣,以供雙方警務合作。然後由陳同佳親自到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入台簽證,最後安排陳同佳赴台的航班。

一直代表陳同佳與傳媒聯絡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聖公會管浩鳴曾以「同佳國語唔好」為由,解釋委託台灣律師聯絡台方,而非直接聯絡台灣特設窗口。潘母亦對此反駁,指台灣經濟文化辦事處的人員均熟悉廣東話,甚至可安排翻譯,相信對方自行申請證件沒有問題。

她又指「我好願意當中間人嘅角色」,邀請港台雙方促成陳同佳投案,希望兩地警方可於明天聯絡她,「等我嚟促成雙方落實會面詳情」。

她強調陳同佳在港出獄一年,對自己至今仍未能替女兒取回公道感到難過,現時更難以評估陳同佳赴台的機會,「無論幾咁辛苦同困難,我都要撐落去,我一定要同佢討回公道。我永遠都唔會放棄,因為我應承過阿女,一定要做到為止」。

潘母在10月20日曾到政府總部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遞交公開信,要求「馬上釋放陳同佳」,並將口供及證據交予台灣,以助陳投案。信中更附上回條,要求李圈出「會/不會」回應訴求。

李家超之後回應指,現時沒有法律容許香港與台灣進行司法協助,反批評台方以此為前提,為接收通緝犯設限是「無理取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