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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麗法團藉口疫情拒開大會 土審命令12月27日前舉行

曉麗法團藉口疫情拒開大會 土審命令12月27日前舉行

(獨媒報導)曉麗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為前任觀塘區議員、監警會前成員蘇麗珍。有居民不滿法團透明度低及管理不善,收集超過10%業主簽名,要求重選法團,惟蘇一直以限聚令為由,未依例召開業主特別大會。早前居民曾兩次包圍蘇麗珍要求交代,她卻多次逃避。曉麗關注組召集人李志輝6月入稟土地審裁處,法庭命令法團須於12月27日前召開大會,並須於14天前張貼通知。

法團昨日(11月9日)舉行常務會議,蘇麗珍未有交代會否舉行業主大會,只稱五個場地均不肯借予法團舉行會議。李志輝指,若蘇麗珍拒絕開會,他會繼續案件,若法庭頒下勝訴命令,蘇麗珍或會觸犯藐視法庭罪,更可能需支付懲罰性訴訟費,他亦提到法庭可指示第三方人士召開業主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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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大會屬限聚令下「豁免群組」沒有場地限制

曉麗關注組召集人李志輝6月入稟土地審裁處控告蘇麗珍,四個多月後,法庭於10月27日命令法團須於12月27日前召開會議,並最遲須於14天前即12月13日張貼會議通知,包括地點及日期等。他亦提到,食物及衛生局以及觀塘民政事務處分別確認法團按《物業管理服務條例》而召開的業主大會屬限聚令下的「豁免群組」,即代表舉行大會並沒有任何群組聚集的限制。

土地審裁處命令

曉麗關注組召集人李志輝
曉麗關注組召集人李志輝

常務會議昨日的其中一項議程為討論業主大會的安排,有份參與會議的曉麗區議員張敏峯表示,會議中蘇麗珍稱有五個場地不肯借予法團開會,包括梁式芝中學、秀明小學以及曉光街體育館等。

法團的司庫則指不會考慮以球場作為開會地點,蘇麗珍則表示希望在有蓋地方開會。張敏峯期後問及有業主已入稟土地審裁處,法團按法庭命令是否必需舉行特別大會,蘇麗珍稱:「法庭未判,唔方便答」。張敏峯則指法團須按《物業管理服務條例》開會,惟蘇只敷衍回應:「多謝你意見」。

記者於會議後追問蘇麗珍,蘇只回應:「(會議)好順利」。有居民於會後追問蘇「幾時開會呀?」,蘇沒有回應並急步離開。

曉麗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蘇麗珍
曉麗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主席蘇麗珍

曉麗關注組召集人李志輝指,12月27日這個日期為雙方律師同意協定,若蘇麗珍仍拒絕開會,他會繼續土地審裁處的案件,若法庭頒下勝訴命令,蘇麗珍或會觸犯藐視法庭罪,更可能需支付懲罰性訴訟費,法庭亦可指示第三方人士召開特別大會。

對於會議的結果,李志輝認為是預期之內,「都預咗,但只係想睇下佢(蘇麗珍)講咩」。他認為「蘇麗珍唔開會對佢無着數」,又指蘇在業主的質問下根本問非所答。

於會議舉行前,曉麗關注組在屋苑派發相關單張予居民,向他們解釋法團及屋苑管理公司現時的問題。關注組同時亦播放自行製作的短片《剝橙end show TV》,協助居民了解屋苑情況,吸引不少人駐足觀看。

曉麗關注組播放《剝橙 end show 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