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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黃臨福、廖子文缺席聆訊待檢疫 1月再訊 現交懲教看管

【12港人】黃臨福、廖子文缺席聆訊待檢疫 1月再訊 現交懲教看管

(獨媒報導)12港人涉乘快艇偷渡至台灣,被中國警方截獲,扣留於鹽田看守所逾4個月後,其中10成年人日前在內地法院宣判,兩名未成年人黃臨福和廖子文則不被起訴,昨日移交香港警方。兩人的案件今(31日)分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和區域法院提堂。法官下令被告交由懲教署看管,待完成強制檢疫隔離後,才再帶上法庭提堂。21歲以下男性一般會羈押於壁屋懲教所。

現年17歲的黃臨福自去年4月缺席法庭聆訊;18歲的廖子文則於今年8月起被扣留內地,缺席9月的法庭聆訊,被法庭下令撤銷擔保及發出拘捕令。兩人昨日從內地被移交至香港警方,由於須進行強制檢疫隔離,今日未有被押解上法庭應訊。黃臨福的案件押後至1月8日再訊,屆時無需出庭應訊;廖子文的案件則押後至1月14日,期間兩人交由懲教署看管。

黃臨福面對一項企圖縱火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被控於去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企圖用火損壞警署的側門,以及管有3個汽油彈。同案的林小雄已承認一項「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罪,被判監禁3年4個月。

廖子文面對一項「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及一項交替的「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在香港島,串謀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以及意圖籍摧毀或損壞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交替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275至277號一個單位,保管或控制一個塞有一個手指套的玻璃樽、21個玻璃樽(大部份載有多枚大頭針)、408毫升異丙醇、750毫升乙醇、4.07升汽油、230毫升打火機油、糖、量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