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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律政司要求押後保釋覆核 官拒批臨時保釋申請 11人續還柙 下周四再訊

【初選47人案】律政司要求押後保釋覆核 官拒批臨時保釋申請 11人續還柙 下周四再訊

(獨媒報導)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經4日馬拉松式聆訊後,其中15人獲准保釋,惟律政司即提出覆核,因而繼續還柙。律政司昨撤回楊雪盈、林景楠、呂智恆和劉偉聰的覆核決定,4人均即晚准保釋,其餘11人則今(6日)被解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接受保釋聆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由於律政司指需時準備,申請將聆訊押後,杜官遂將案件押後至下周四(11日)及下周六(13日)分批處理,以待雙方提交書面陳詞。期間鄭達鴻、黃碧雲等欲申請臨時保釋至下周聆訊,均遭杜官明確拒絕。聆訊於下午約2時50分結束,11人繼續還柙。

官稱保障答辯人私隱 拒放寬之後聆訊報導保釋法律程序限制

首批3名被告的聆訊於10時開庭,分別為鄭達鴻、彭卓棋、何啟明。開庭時法官杜麗冰指,收到部分傳媒申請要求放寬《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就報導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由於今日僅為「指示聆訊」,決定批准放寬。

但她續指,由於相關條例乃為了保障審訊的公正性及答辯人個人利益及私隱,考慮到有部分資料未必希望公開透露,故之後的聆訊將不會放寬限制。

律政司申押後 案件下周四及六分批處理 雙方需呈交書面陳詞

法官杜麗冰續表示,律政司一方指需時準備,申請將聆訊押後,雖然她個人希望盡快進行聆訊,但考慮到申請人及答辯人需充足時間準備,並要讓法庭全面考慮雙方理據,為對雙方公平起見,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周四(11日)及下周六(13日)分批處理,上午及下午分別會處理3名被告的保釋聆訊,每個申請需時一小時。

另外,法庭將於下周一(8日)午飯前公佈各被告的聆訊時段,同日下午5時前律政司需呈交書面陳詞;而答辯人則需於下周三(10日)下午5時前呈交書面陳詞。

律政司並指將於下次聆訊在庭上播放相關片段,並會由警方測試器材,而有答辯人則要求在聆訊前索取有關片段以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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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達鴻、黃碧雲申保釋候訊遭拒 官表明拒聽保釋申請

代表鄭達鴻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向法庭表示,明白法庭需時考慮雙方理據及保釋決定,但總裁判官蘇惠德乃經過四日聆訊,小心考慮才批出包括鄭達鴻等15人的保釋申請,望法庭現能暫時批出保釋至下周六聆訊,以維護被告原有的自由及蘇官原本的決定。惟杜官明確拒絕,指雖然她明白答辯人望盡快重獲自由的焦慮,但認為需待全面考慮雙方理據才能處理保釋申請。

其後彭卓棋的代表律師表示,如杜官之後改變主意,亦望能保留彭的臨時保釋申請,惟杜官亦再次拒絕。

次批4名被告黃碧雲、譚文豪、施德來及張可森,於約11時15分再訊。代表黃碧雲的資深大律師夏博義欲再申請臨時保釋,惟杜官重申需待全面考慮雙方理據才能處理;又指尤其今日放寛傳媒報導限制,不欲再聽取任何臨時保釋申請。

官:法律程序非常不尋常 律政司欲一日處理多人保釋申請

第三批4名被告伍健偉、郭家麒、柯耀林、李予信,於下午2時33分再訊。柯耀林的代表律師表示,因缺席西九龍法院的聆訊,望杜官下令總裁判官蘇惠德提供批准保釋的原因,杜官僅指他可向法律團隊查詢。

杜官庭上一度形容,今次法律程序「非常不尋常」(very unusual proceedings),因為律政司嘗試於同一日處理眾多被告的保釋申請。她繼而補充,不是要說是任何人的過錯,只是明白事情為何發展至此地步。

聆訊約於下午2時50分結束,11人須繼續還柙。其中何啟明因留院今未能出庭。

11名被告包括鄭達鴻、郭家麒、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譚文豪、施德來、張可森、伍健偉、柯耀林和李予信。

案件編號:HCCP 110-12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