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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四度押後 官終拒申請 被告:你唔想孭飛咋嘛!

【初選47人案】四度押後 官終拒申請 被告:你唔想孭飛咋嘛!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僅14人獲准保釋(鄒家成早前被撤銷保釋),其餘33名被告還柙至今近一年。自去年11月提訊有被告提出申請,押後至今年1月27日、2月4日及2月8日處理,今(17日)於西九龍法院再提堂,包括林卓廷、何桂藍等20人出席。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今再聽取雙方陳詞後,終拒絕被告申請。羅德泉宣佈決定時,岑敖暉一度說「上深圳審咪得囉」,後補說「講笑」,鄒家成說:「我宜家先知咩叫拉布」,岑敖暉附和:「嚴重阻礙政權機關運作咪呢啲囉」,有被告亦高叫:「你唔想孭飛咋嘛!」

是次聆訊為交付審判程序(即裁判法院至高等法院)的一部分,《裁判官條例》第87A條〈對報導交付審判程序的限制〉規定,除非裁判官下令,否則任何人不得報導除被告、裁判官、雙方律師姓名、被控罪行或摘要等基本資料,及裁判官將被控人交付或沒有交付審訊的任何決定以外的內容,違者一經定罪,可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被告戴兩層口罩 快必:好危險啊而家荔枝角,爆到七彩

案件原定9時30分開始,眾被告約於9時45分入庭,紛紛向旁聽席揮手。被告今均被安排戴上兩個口罩,身穿黃色上衣、黑色外套的快必譚得志入庭時將兩個口罩攤開遮住整塊臉,說「好危險啊而家荔枝角,荔枝角爆到七彩」,又說「蘇惠德個心臟好返未?『邏輯泉』(羅德泉)仲有冇邏輯?」有懲教叫他「坐低啦」、「戴返好個口罩啦」。快必左右共坐了3名懲教,他續笑說:「好多人牆喎呢度。」吳敏兒則指着自己的口罩,向公眾席和律師席做出「2」字手勢,表示自己戴了兩個口罩。而自11月29日後首次上庭的岑敖暉,則久久站立朝旁聽席的妻子張望傳情。

控辯雙方陳詞後,羅德泉稱需時考慮,押後約一個半小時至中午12點作出決定。散庭時,眾被告向親友揮手,吳敏兒高舉拳頭,林卓廷揮手說「再見」,黃之鋒亦說「一陣間見」。

官拒絕申請 被告:你唔想孭飛咋嘛

下午約12時,被告步入法庭,快必做「五一」手勢,胡志偉舉起拇指,吳敏兒與親友互做心心手勢,岑敖暉亦頻頻朝妻子做心心和 OK 手勢,又笑着摸了摸肚腩,並站起飛吻。坐在旁邊的鄒家成抱住岑敖暉,又倚在他身上,岑一度作狀推開,眾人發笑。其後各人續交談,不時發出笑聲,王百羽亦把手放在岑敖暉頭上做「牛角」手勢,岑在羅德泉發言期間亦一直向妻子傳情,做出擁抱等動作。

羅德泉最終拒絕各被告申請,在他講述理由期間,有被告起鬨說「哦」,快必笑說:「冇邏輯。」岑敖暉一度說「上深圳審咪得囉」,後補說「講笑」,眾被告發笑。宣佈決定後,鄒家成說:「我宜家先知咩叫拉布」,岑敖暉附和:「嚴重阻礙政權機關運作咪呢啲囉」,鄒再說:「真係祝你身體健康。」有被告亦高叫:「你唔想孭飛咋嘛!」

案件再於2.28及3.4提堂 被告與親友互交待還柙事宜

案件將於2月28日再提堂,屆時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譚文豪、胡志偉、尹兆堅、郭家麒及楊岳橋9人將應訊,除林卓廷和李予信外,其餘被告均表示會到庭旁聽。另除9人以外的38名被告,則會於3月4日進行第4次提訊日,即去年首度提堂的一年後,意味大部分人「未審先囚」一年。

散庭後,被告紛紛向旁聽席揮手。懲教因疫情原因禁止探訪至2月23日,不少被告站起身與親友互相交待還柙事宜,「想睇咩書啊?」、「入咗口罩畀你啊」、「你要咩?」的叫聲此起彼落,各人又嘗試以各種方式與親友溝通。馮達浚做OK手勢,林卓廷高舉拳頭說「各位平安健康、身體健康」,黃之鋒亦揮手說:「辛苦晒大家,辛苦晒各位!」

今日出席聆訊的包括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楊雪盈、岑子杰、馮達浚、黃碧雲、吳敏兒、譚凱邦、林卓廷、何桂藍、李予信、徐子見、鄒家成、王百羽、黃之鋒、劉穎匡、譚得志、胡志偉和岑敖暉20人,其中岑敖暉是自去年11月29日提訊後首次出席。

控方代表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及檢控官吳加悅,辯方代表包括資深大律師祁志、李志喜,及大律師吳靄儀、張耀良、關文渭、梁麗幗等。劉頴匡和馮達浚則沒有法律代表。

本案去年3月1日首度提堂,原定去年7月8日進行交付程序,惟兩度押後至9月23日及11月29日,期間獲准保釋的被告曾兩度被要求赴灣仔警察總部領取過萬頁文件。《獨媒》去年11月得悉,律政司擬以仍需時準備文件和翻譯為由,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今年2月7日才提訊,惟羅德泉發信拒絕,要求控方11月29日如期聆訊,惟案件再度押後至今年2月8日及3月4日。

另外,部分被告提出申請,原於1月27日提堂處理,惟歷時逾12小時至晚上近10時仍未完成,押後至2月4日繼續,並於2月8日處理何桂藍就羅德泉決定的覆核和部分被告提出的申請,再押後至今日讓控方陳詞。

47名被告依次為:港大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56歲)、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33歲)、前東區區議員趙家賢(35歲)、前西貢區議員鍾錦麟(32歲)、吳政亨(42歲)、前南區區議員袁嘉蔚(27歲)、前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23歲)、前東區區議員鄭達鴻(32歲)、前東區區議員徐子見(53歲)、前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34歲)、前南區區議員彭卓棋(26歲)、前沙田區議員岑子杰(33歲)、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64歲)、前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32歲)、馮達浚(25歲)、大律師劉偉聰(53歲)、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61歲)、劉澤鋒(24歲)、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4歲)、前立法會議員譚文豪(45歲)、前觀塘區議員李嘉達(29歲)、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49歲)、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58歲)、前黃大仙區議員施德來(38歲)、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43歲)、前屯門區議員張可森(27歲)、嶺南大學學生黃子悅(23歲)、前元朗區議員伍健偉(25歲)、前立法會議員尹兆堅(51歲)、前立法會議員郭家麒(59歲)、前職工盟主席吳敏兒(50歲)、前荃灣區議員譚凱邦(40歲)、立場新聞前記者何桂藍(30歲)、劉頴匡(27歲)、前立法會議員楊岳橋(39歲)、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48歲)、鄒家成(24歲)、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前立法會議員范國威(54歲)、社工呂智恆(38歲)、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64歲)、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32歲)、前西貢區議員柯耀林(49歲)、前荃灣區議員岑敖暉(27歲)、前元朗區議員王百羽(30歲)、前東區區議員李予信(27歲)及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33歲),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罪指,47人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即:

一、為以下目的宣揚、進行或參與一個謀劃,旨在濫用其在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根據《基本法》第73條所受託的職權;

(A)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以對香港特區政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不論當中內容或內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區別拒絕通過;

(B)迫使香港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第50條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

(C)最終導致行政長官因立法會解散和重選的立法會拒絕通過原財政預算案而根據《基本法》第52條而辭職;

二、為達致該謀劃,參選或不參選立法會選舉,及/或促致、煽動、引致、誘使他人參選或不參選該選舉;

三、承諾或同意當選立法會議員後,及/或煽動、促使、引致、誘使他人當選立法會議員後,在審核或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時,按照該謀劃,行使或不行使其根據《基本法》第73條所訂的職權;

四、承諾或同意在該選舉中當選後,及/或煽動、促使、引致、誘使他人在該選舉中當選後,故意或蓄意不履行,或故意或蓄意疏於履行其立法會議員職責,即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

案件編號:WKCC81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