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兩名男女生去年5月在旺角以膠籃和摺枱堵路,被便衣警員目睹後,遭當場拘捕。兩人今(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裁判官聽畢求情後,押後至3月31日判刑,期間批准兩人以原有條件保釋。
17歲男生及19歲女生李梓瑩承認於2020年5月24日,在旺角登打士街35號外馬路中心,放置兩個膠籃及一張摺枱,對交通造成不便或危害。
代表兩人的律師求情指,男生將應考今屆文憑試,他從小性格衝動,當日受人群影響,一時衝動為了發泄心中怒氣,而將膠籃放到馬路中,惟事後感到後悔,師長的求情信亦指他背負案件的日子裡變得沉默寡言。至於女生,律師指她心地善良,一直有參與義教活動,當日聽到有路人說要搬動摺枱,便跟著做,候訊期間為了不讓父母擔心,只能將自己的憂慮藏在心裡,到夜晚才會跟弟弟傾訴。辯方盼法庭考慮兩人認罪及年輕,可判處感化令。
裁判官鄭念慈指,即使兩人還未將物品擺放至馬路前,車輛已經停下來,但是兩人的行為顯然會對交通造成影響,「是典型的堵路行為」。鄭官下令先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以考慮判刑,惟他表明屆時不一定接納報告建議,監禁式刑罰依然是判刑選項之一,若果需要進一步索取更多報告,兩人便有機會失去自由。
案情指,當日有網民號召遊行抗議《國安法》,下午約2時,便衣警員在旺角登打士街目睹兩名穿黑衣人士在馬路上留下兩個鐵馬,令一架貨車無法行駛,兩人然後走入後巷。警員於是留在原地繼續觀察,約5分鐘後,他目睹首被告男生將兩個膠籃放在馬路上,之後次被告女生再搬出一張摺枱。兩人當場被拘捕,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KCCC2970/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