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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佔立會案】鄒家成被控暴動罪今提堂 官批保釋惟因初選案續還柙

【7.1佔立會案】鄒家成被控暴動罪今提堂 官批保釋惟因初選案續還柙

(獨媒報導)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並一度佔領,事後多人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及暴動罪。因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正還柙的鄒家成,早前亦涉立法會暴動案被捕,他與另一名25歲男子今分別被起訴一項暴動罪,下午於東區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兩人保釋,但由於鄒另涉的《國安法》案件不獲保釋,故續還柙至本月26日,轉介往區域法院提訊。

鄒家成(24歲)被控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與黃家豪、羅樂生、何俊諺、畢慧芬、孫曉嵐、潘浩超、馬啟聰、王宗堯、沈鏡樂、劉頴匡、吳志勇、范俊文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林錦均(25歲)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林另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破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財產,即立法會綜合大樓。

辯方為鄒家成申請保釋,遭控方反對。惟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取辯方陳詞後批准鄒保釋,他准以現金1萬元及人事擔保1萬元保釋,另外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守宵禁令、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居住在報稱地址。但由於鄒 於所涉的《國安法》案件不准保釋,因此他須繼續還柙。

另一被告林則准以現金5千元保釋,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守宵禁令、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居住在報稱地址。

羅官將案件押後至3月26日,轉介往區域法院提訊。

案件編號:ESCC057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