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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公務員樓重建(三)】政府工打足四十年:一生心血被奪走

【九龍城公務員樓重建(三)】政府工打足四十年:一生心血被奪走

全港最集中的九龍城公務員樓群即將重建,身為現任公務員的黃小姐對政府重建計劃做法感到非常憤怒,認為合作社公務員必須說真話,「無錯,係,政府可以強行將呢一班公務員趕走,但係政府已經日漸無統治威信,去到最後會點呢?去到國際媒體,人哋歐美會覺得點呢?」她又說,若果當年沒有第一代的公務員,就不會有現今的美善同道,而且就是因為一群公務員把樓宇保養得很好,市建局才會看上這地方,希望同樣作為長俸公務員的特首林鄭月娥「飲水思源」。

黃小姐不忿道,「喺米字旗年代,華籍公務員一直被外籍公務員低一級,特區政府經常講呢個不平等條約唔好,我哋依家(回歸後)會更好,但係原來個『更好』就係將啲舊嘅公務員趕盡殺絕,咁我就睇睇佢真係會點回應喇!」

螢幕截圖 2021-03-25 下午3.31.09

她表示,特區政府要求公務員宣誓效忠是沒有問題,但宣誓效忠後卻把一群退休公務員、公務員及其家屬趕走,令她感到諷刺,「就算城市需要重新規劃或者重建都好啦,說實係咪真係要呢班公務員咁難做呢?一方面要公務員效忠,另一方面褫奪公務員本身應有福利?呢個會唔會係一個矛盾?」黃小姐亦質疑政府補償方案:「起合作社當時唔係淨係起棟樓,仲要幫政府修渠築路,起完要交返俾政府;我哋而家仲要俾地租,收咗我哋棟樓嘅時候呢啲點樣計先?」

重建計劃需要公務員合作社居民為將來的新居補地價,兩位退休公務員李uncle與葉先生均認為是褫奪了他們的福利,「我哋當時係自己向政府申請地,要俾錢嘅,有地價,要孭20年,當時發夢都諗唔到將來係要補地價。」葉先生悲憤地說,「我哋歷來咁愛錫棟樓,將佢整得井井有條,將佢保存得好整齊、企理,同同區樓宇相比永遠比唔上,係殘破舊。」

一生心血突然被奪走,葉先生形容政府做法「強取豪奪、非法、不擇手段」,「服務政府咁多年,政府簡直係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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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uncle指為重建計劃爭取到底,不是考慮他們第一代人的利益,是為下一代着想。(照片由受訪者提供)

「我哋係付出咗一生嘅勞力,並唔係短暫,我做咗39年6個月公務員。」葉先生續說,「組成合作社要簽一張同意書,向政府借錢買地,分20年,加3厘息,喺人工扣,扣足240期,做到退休先可以擁有呢個物業。」

他指重建後的生活不會更好,政府是剝削他們,「我哋係業主身份,自己俾錢買地、起屋、設計,更加有感情。起一間屋,起一幢樓,都唔係一日建成,羅馬都唔係一日建成啦,係慢慢起,我哋喺度長年累月,累積心機落間屋到,係60年。」

「我哋好錫間樓,每5至6年做維修,整好佢,將佢現代化。我哋有閉路電視,有寬頻。(政府)用『(重建往後)單位數字多咗好多倍』呢一樣嘢嚟呃殺我哋一班退休公務員,呢個係一個地積比率問題,佢哋係攞咗我哋嘅地積比率嚟發展㗎。」

第二代居民Julia則指對合作社必然會有感情,形容當初第一代公務員居民興建合作社是一種成就:「當年第一代係做緊依家發展商嘅角色,起比自己住,但係間樓咁好要拆咗佢。」

她指,重建本意是希望改善社區,但現時的重建方案不但未有改善她的生活,而且令到她的生活質素更差,「香港仲有好多舊樓真係有危險,或者無乜維修,或者無升降機,(不過)呢度啲街都係比較企理,但係又要搞我哋呢一度,其他舊樓嘅居民有啲真係想市政局幫佢哋市區重建嘅,市建局又唔去做。」

現時九龍城公務員合作社的居民有四個要求和選擇:一、要求擱置計劃;二、爭取「原址原大」方案,即市建局要補償同區同等面積的單位,而不需補償金錢;三、搬到啟德新發展區;四、獲取金錢賠償後「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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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uncle對「美善同村」的每一條路皆有情意結,皆因居民有份替政府修路。 (照片由受訪者提供) 

黃小姐批評政府欲計劃將居民遷移至啟德做法可笑,「政府話喺啟德起一啲安置屋邨俾我哋,但係個面積就得3、400呎,居民就話可唔可以俾兩間我哋呀?佢話可以研究。問題就嚟啦,呢一個安置屋邨可能7年之後先搞得掂,呢7年就唔該你自己搵地方住喇,市建局就唔會支援你搬遷津貼、月租。」

「(居民)睇得出佢賠償金好低,街坊日後就要揸住呢一筆錢自己出去租屋,而家出面租金幾貴就知啦,然後捱7年,7年之後再用7年前嘅賠償金買返個居屋,有轉讓限制,租俾人又要補地價。租7年樓後,仲夠唔夠錢買返新起嘅資助屋邨呢?肯定唔夠。市建局而家所講嘅嘢而家都做唔掂。」

李uncle的女兒Cecilia主張擱置計劃,明言「完全唔想走。」李uncle則想離開,因為二人住6樓,李uncle年紀老邁,走6層樓梯很辛苦,「終有一日撐唔到上去。」他認為現時的政府是行政主導,擱置計劃機會微,所以他期望「原址原大」的方案,可以在同區居住相同面積單位,兼且能有升降機,可以讓他不用走樓梯。

不過「原址原大」實際可行性較困難,因為土瓜灣仍是舊區,沒有太多單位達千多呎,李uncle想了想,「唯有睇市建局嘅賠償合唔合理,(希望市政局)尊重佢自己嘅承諾(改善人民生活)。市建局最想嘅就係俾錢(賠償),賠償合理就ok,要遵守承諾。」

葉先生最希望保持「美善同村」小區的現狀,他從來沒有想過自己到了這個年紀,家才被拆,「『原址原大』都有個gap,有5至7年嘅時間搬走咗,呢段期間又點適應?講就話搬返嚟,但係呢一段時間可能已經適應咗第二度嘅生活,係咪又真係會搬返嚟呢?同埋啲傢俬、其他嘅設備又點?十年後又真係會返嚟咩?搬兩次咁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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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家起嗰啲都係納米樓,一間屋好細,我都希望有『原址原大』呢一個方案比我哋選擇,但係市建局(若果)話可以原區安置我哋,唔通俾返啲納米樓我哋?我哋唔係要求豪宅或者乜嘢,我哋係要求一個舒適嘅生活地方。」儘管葉先生年事已高,對他而言,行樓梯日趨困難,但想法與李uncle不同:「就算以後自己行唔到樓梯,可以買樓梯機用,好安全、好方便。」

黃小姐的態度比較強硬,她認為若果市建局最終的做法與自己希望的做法不相同,她亦不會離開:「我哋咪唔賣唔搬唔拆唔走!」

本文為九龍城區議會贊助,社區新聞工作坊學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