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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12「和你lunch」 29歲男擬認暴動罪即時還柙 另27人2023年審訊

前年11.12「和你lunch」  29歲男擬認暴動罪即時還柙 另27人2023年審訊

(獨媒報導)前年11月12日的中環「和你lunch」,28人先被控非法集結,其後被改控暴動,案件今日(26日)於區域法院(借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其中一名29歲男被告擬承認暴動罪,撤銷擔保即時還柙,押後至6月15日作認罪答辯及求情。除兩名被告未有答辯意向外,其餘25名被告否認控罪,分拆成三案處理,分別於2023年3月、5月和7月開審。其中一名被告早前違反宵禁令被撤銷保釋,法官今批准他保釋,惟調高保釋金至二萬元。

報稱無業的韓寶生(29歲)擬承認控罪,擔保撤銷,即時還柙,並押後至6月15日正式作認罪答辯。舞台燈光工人葉嘉朗(22歲)和售貨員蔡綺洛(23歲)則未準備好答辯,押後至5月27日提訊,以表明答辯意向。其餘25名被告表示會否認控罪,將分拆成三案審訊。

首案9名被告依次為:歐榮峰(22歲)、攝影師楊耀(24歲)、自由工作者傅之林(25歲)、屋宇設備工程人員羅翔駿(24歲)、健身教練鄭學洺(22歲)、廸士尼演員潘琬瑩(23歲)、姓楊學生(17歲)、見習樓宇結構工程師吳雅芝(23歲)和姓黎學生(17歲)。案件將於2023年6月30日進行審前覆核,並排期至2023年7月31日開審,預計審期25日。

次案7名被告依次為:Viu TV演員吳智杰(25歲)、西廚陳維聰(25歲)、酒店接待員陳敦涵(22歲)、社工李晁鋒(24歲)、美容師林梅嘩(23歲)、放射治療師陳灝良(24歲)和教師梁升彥(24歲)。案件將於2023年4月12日作審前覆核,並於2023年5月15日開審,預計審期30日。

第三案9名被告依次為:私人教師葉廸舜(26歲)、會計文員黃樂文(35歲)、西餅師傅陳家裕(26歲)、學生吳栢明(20歲)、社工羅焯勇(22歲)、瑜珈教練黃穎恩(26歲)、教師陳憲(23歲)、學生袁晧軒(24歲)和葉柏亨(29歲)。案件將於2023年2月3日作審前覆核,並於2023年3月27日開審,預計審期27日。

第九被告傅之林因上月22日違反宵禁令,遭還柙至今。傅今再申請保釋,法官杜大衛指因審訊距今達27個月,故批准傅以二萬元現金保釋,其他保釋條件不變,包括不准離港、宵禁令和禁足案發地點一帶,但杜官重申不是每次都會再度批准保釋。

28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除第二十被告陳憲和第廿八被告葉栢亨外,其餘被告被控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第十一被告陳維聰另被控管有危險藥物,即大麻捲煙,內含1.22克草本狀的大麻。

第廿一被告蔡綺洛、第十三被告羅焯勇和第廿六被告韓寶生各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罪。蔡涉管有一把鎚子和46顆彈珠;羅涉管有兩個打火機、一套六角匙、兩個扳手、一罐噴漆和一個內有多個螺絲刀頭的工具箱;韓涉管有一罐噴漆。

第廿八被告葉栢亨另被控未能在警員18094的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

第八被告吳栢明另被控在置地廣場外無牌管有無線電對講機。

案件編號:DCCC77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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