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5男女涉非法集結 18歲女生認罪還柙候判 警未能說出被告行為 只憑片認相似外貌

5男女涉非法集結 18歲女生認罪還柙候判 警未能說出被告行為 只憑片認相似外貌

(獨媒報導)2019年10月13日,有市民發起「18區開花」行動到各商場罷買,在觀塘商場有示威者聚集,其後疑到牛頭角堵路並逃往港鐵站。5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罪等,其中4人不認罪,案件今(2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本案最年輕的被告、18歲女學生今承認非法集結罪,其餘兩罪則不起訴,還柙至5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及更生中心報告。另外控方指將作供的拘捕警員未能說出被告參與的行為,只能從片中認出與被告外貌相似的人曾參與活動,但辯方指片段質素低,故爭議被告身分。

玉蓮臺停車場閉路電視拍到示威者逃跑路線

經控辯雙方認罪協商後,本案第三被告、18歲賴姓女學生今承認非法集結罪,而控方則不提證供起訴其餘兩罪。被告承認的案情指,當日下午約1時,有示威者遍佈全港各區的商場,抗議政府強推《禁蒙面法》。有示威者在創紀之城(APM)內聚集,其中有人以噴漆破壞元氣壽司及星巴克咖啡店。約下午3時,人群離開商場並轉移到牛頭角道及裕民坊堵路,之後走往牛頭角港鐵站。

被告於停車場被捕 被搜出螺絲批等

其後警署警長劉華平(音譯)率領東九龍衝鋒隊到場行動,示威者當時向九龍灣方向逃跑。附近玉蓮臺的停車場閉路電視拍攝到約100人的逃跑路線,有人曾走入停車場,亦有新聞直播片拍攝到賴曾走過觀塘道至開源道一帶。警員17036最後在玉蓮臺停車場拘捕穿深色衫及黑布蒙面的賴,在其背囊搜出一支15厘米長的螺絲批、手套、頭盔及防毒面具等。她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未有因案件而自暴自棄,她積極在職訓局進修,更報讀東京大學的課程,盼日後成為產品設計師。辯方指被告事後感後悔,而案中亦無人受傷,希望法庭能為她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等報告。

裁判官鍾明新將案押後至5月10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及更生中心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柙。

警員憑片中認出被告 辯方質疑片段不清晰

至於審訊方面,控方指將有3段《on.cc東網》的片段及閉路電視片段呈堂,主要依賴片中見到與被告外貌相似的人參與活動,但拘捕警員未能說出被告當時參與的行為,只會從片段中辨認身分,包括憑被告的獨特衣著及髮色等。但辯方指片段質素低、影不清容貌,會爭議被告身分。

被告在涉集結地點外數百米被捕 有證物遭警員混淆

辯方指亦會爭議當時是否發生非法集結,而有部分被告的拘捕地點並非於非法集結現場,有被告在牛頭角站數百米外以及屋苑停車場被捕,故會爭議被告有否參與非法集結。另外同時會爭議證物鏈,因被告的物品被與其他人的物品混淆。

案中5名被告依次為男學生陳松琛(20歲)、女子林恩鈴(25歲)、賴姓女學生(18歲)、女學生吳欣庭(21歲)及何俏朗(20歲),各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被指於2019年10月13日在港鐵牛頭角站外參與非法集結。5人另各被控一項在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罪,指他們同日同地使用掛耳式口罩或布蒙面。

次被告林恩鈴另被控管有適合用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她同日同地管有一罐打火機油、一卷鐵線連一個扣及一袋膠索帶。她另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她管有或保管或控制一罐黑色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首被告陳松琛及第六被告賴姓女學生另各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陳被指同日同地管有3支扳手及3包膠索帶,賴則管有一支螺絲批。

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首被告在牛頭角花園大廈外被捕;其背包有3支銀色各20厘米長的士巴拿等,次被告則在玉蓮臺停車場被捕;第四被告在孔雀樓與玉蓮臺的行人路上被捕;第五被告則在花園大廈百靈樓地下被捕,其背包有手套、手袖及縮骨雨傘等。

案件明(28日)續審。

案件編號:KTCC63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