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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留人士疑不夠衣服染肺炎亡 兩警僅被警告 監警會稱過失與死亡無關

羈留人士疑不夠衣服染肺炎亡 兩警僅被警告 監警會稱過失與死亡無關

【獨媒報導】監警會最新一年份年報顯示,截止今年3月31日,2020/21年度指控警方的投訴有2,311宗,較去年上升102宗。經調查的指控有702項,當中72項被列為「獲證明屬實」,87名警員需接受內部行動。年報列出一名人士在冬天被羈留期間,疑因為衣物不足,而肺炎死亡,惟沒有提及該警員的處分。在記者追問下,監警會秘書長梅達明才透露該警僅被口頭警告,他認為警告已足夠反映,而即使有人離世,亦沒有證據顯示與警員過失有關。

監警會年報提及,87名警員接受內部行動當中,7名接受紀律覆檢,28名被口頭警告,52人被訓喻。有別於過往年報,監警會將「真實投訴個案及改善建議」一章,改名為「服務質素改善建議」;而過往會在個案列出涉事警員面對的處分,惟今年年報則未有交代處分。

年報指出一宗羈留人士死亡事件,一名男子被發現褲袋內藏有危險藥物被捕,在警署扣留期間,一名警署警長指示警員檢取男子的長褲作為證物。男子的女兒為父親帶來一件外套、一件裇衫及一條牛仔褲。警員只接收外套,沒有解釋為何拒絕接收裇衫及牛仔褲。男子被控藏毒並被帶上法庭,女兒留意到父親沒有穿上外套應訊,男子獲法庭保釋,但同日因身體不適入院,兩日後因肺炎死亡。年報沒有提及事發月份,記者會上有記者提問,秘書長梅達明才透露是「11月」。

死者女兒投訴在警署羈留期間,未獲警方提供足夠的衣物,導致父親死亡,投訴警員「疏忽職守」。監警會認為該投訴「獲證明屬實」,同時亦將警署警長列入「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的指控,認為該警署警長在檢取長褲後,將自己的短褲交給死者替換(provided his own shorts),並沒有盡力為對方提供同類衣物,行為不恰當。但年報沒有提及警員及警署警長的處分,同樣在記者提問下,秘書長梅達明才指兩警被「警告」。有記者質疑處分過輕,梅達明認為「警告」已足夠反映處理事件不足,即使有人離世,「無證據將兩者扯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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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宗個案,投訴人為一名母親,她向警方取回兒子的遺物,包括一部本應封存在「防干擾財物封套」內的手提電話,當證物室一名助理文書主任拿出證物袋時,證物袋已被打開。她發現手機內所有電郵,以及她與兒子生前互通的訊息全部消失,質疑警方刪除手機資料,作出投訴。

投訴警察課調查指,沒有證據顯示警方曾干擾手機。監警會只處理有關「證物袋」的投訴,認為證物室助理文書主任的確在交還證物前,已經打開證物袋,分類投訴做「獲證明屬實」。報告沒有提及這名助理文書主任的處分。

記者會上,監警會主席王沛詩被兩次問及,一名疑似警員網購波衫時,發送委任證相片予店主威脅即時寄出波衫,否則「搵人刮你」,監警會會否主動調查事件。王表示監警會工作基於投訴個案,不會單憑網上消息譴責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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