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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太子站暴動案】辯方指被告僅阻止乘客與示威者衝突 押後至4.15裁決

【8.31太子站暴動案】辯方指被告僅阻止乘客與示威者衝突 押後至4.15裁決

(獨媒報導)2019年8月31日的太子站事件,一名副學士學生被指在旺角參與堵路、另兩名學生被指在列車上與乘客爭執,警方其後衝入月台執法。3名男子分別否認非法集結、暴動及襲擊等罪,案件已完成審訊,控辯雙方今(18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押後至4月15日裁決,各被告繼續保釋。辯方指,被告目睹車廂內的乘客與示威者發生衝突,於是上前勸阻並拉走他們,但被告在短時間內未有機會判斷如何應對才最有效。

本案3名被告均為學生,分別為:簡梓濱(22歲)、連俊雄(20歲)及卓嘉豪(24歲)。

代表第三被告卓嘉豪的大律師指,本案事件並非由一般遊行示威演變而成,案發當時各人只是「搭車」。而第三被告當時目睹車廂內的乘客與示威者發生衝突,於是上前勸阻,拉走他們以免雙方有肢體衝突。但由於事件突然發生以及情況混亂,被告未有機會判斷如何應對才是最有效。辯方希望法庭以整體性考慮被告的意圖及目的。

首被告簡梓濱牽涉旺角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的非法集結,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次被告連俊雄及第三被告卓嘉豪涉及旺角站內的暴動,兩人同被控一項暴動及一項刑事損壞罪。兩人其後牽涉太子站內的暴動,各被控一項暴動罪、一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及一項普通襲擊罪。卓嘉豪另被控一項搶劫罪,涉搶去一部電話。

第三被告卓嘉豪
第三被告卓嘉豪

首被告簡梓濱
首被告簡梓濱

案件編號:DCCC73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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