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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第十三周審訊整理 鍾錦麟:民動2020年2月與戴耀廷有共識協辦初選、戴曾稱不要求無差別否決財案

【初選47人案】第十三周審訊整理 鍾錦麟:民動2020年2月與戴耀廷有共識協辦初選、戴曾稱不要求無差別否決財案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進入審訊第十三周。第三控方證人、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本周開始作供,講述民主動力如何參與「35+計劃」。

鍾錦麟表示,趙家賢曾望民動協調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但「冇乜人睬」,二人遂在另一副召集人安排下,在同年2月與正展開協調的戴耀廷會面,會後有共識民動會協助戴領導的初選或協調。鍾的說法與趙稱民動於5月才答應承辦初選不同。

時任西貢區議會主席的鍾亦獲戴耀廷邀請主持新東協調會議,他稱首次會議沒討論否決財政預算案,而會後他向戴指無差別否決很可能致被DQ,戴回應不會作此要求,只會提「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鍾對戴的說法「疑中留情」,指相信建制媒體報導DQ的風聲某程度代表中央想法,但表面看來《基本法》的確賦予立法會相關權力,當時相信戴稱是「合法」。

此外,鍾稱何桂藍在新東首次會議上介紹自己為「立場姐姐」,何兩度大叫:「肯定冇!」。而控方主問時,數度被法官提醒要具體和針對案件「真正議題」。本周鍾錦麟已完成主問,另4名被告完成盤問、7名被告沒有盤問。

《獨媒》整理第十三周審訊報導,讓讀者掌握審訊進度。


2020年6月9日初選記者會

鍾稱2020年2月已有共識民主動力協助戴耀廷辦初選

時任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本周四開始作供。究竟民主動力如何開始參與「35+計劃」?鍾表示,民主動力在2020年1、2月時,曾嘗試協調當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但最後由戴耀廷主導;並解釋時任召集人趙家賢望民動在選舉協調「有角色」,不希望被邊緣化和排除在外,但「冇乜人睬佢」,時任副召集人馮志活得悉後,亦知道區諾軒和戴耀廷正游說民主派協調,便安排趙家賢和鍾錦麟與戴耀廷於同年約2月會面。

鍾指,戴會上提到民主派在2019年區選大勝,認為民主派能取得立會過半,因此望進行協調;並指已聯絡相當數量的民主派、及「IT人」設計初選程式和流程,但欠註冊團體和銀行戶口執行計劃,望民主動力協助。鍾稱會面遂有共識,民動會協助戴所領導的初選或協調。趙家賢早前強調,民主動力於2月獲邀列席協調會議,5月初獲邀承辦初選,5月中下旬才正式答應;法官問民動是否於5月獲正式委任辦初選?鍾指對該說法「唔係太清楚」,亦對明文協議不知情。

此外,鍾指戴會上亦建議以眾籌辦初選,而他和趙有保留,認為應由參與者攤分開支以控制成本;但戴擔心素人覺得要負擔高昂費用的初選是由大黨壟斷,認為眾籌較可取,鍾和趙沒有反對。會上亦沒有談及否決預算案。

鍾錦麟開始作供 指2020年2月已有共識民主動力協助戴耀廷辦初選

鍾稱會後民動參與初選準備工作 趙家賢對戴「好多擔憂同不滿」

同意,民主動力參與會面的目標純粹,就是望協調民主派取得立會過半;而民動從不關注參選人當選後如何行事,會上亦沒相關討論,解釋民動過往協調也沒監察當選議員的投票取態,認為戴亦不會覺得民動「有力去執行民主派議員喺立法會嘅所作所為」。鍾並指,會議後民動便參與初選的準備工作,戴耀廷和趙家賢亦就準備初選緊密溝通。

被問趙家賢會後曾否表達對計劃的憂慮,鍾稱不肯定,但指趙「絕對有」表達對戴耀廷的憂慮,指他對戴是否願將初選遇到的問題告知民動「有好多擔憂同不滿」,且隨初選執行越來越強烈;又指早在區議會選舉協調時,趙與戴耀廷已「弄得相當不快」。而鍾亦隨戴耀廷否決財案的計劃越來越詳細、及建制派反應越來越強,而對戴倡否決預算案有擔憂。

鍾錦麟:趙家賢與戴耀廷就區選協調已「弄得相當不快」 初選後擔憂與不滿越來越強


左起:趙家賢、程張迎、鍾錦麟(資料圖片)

鍾稱曾私下表達無差別否決財案或致DQ 戴耀廷回應只提「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
鍾對說法「疑中留情」

除了民動副召集人,鍾錦麟另一身分為時任西貢區議會主席。他表示,戴耀廷於3月邀請他與時任沙田區議會主席程張迎主持新東協調會議。首次會議於4月14日舉行,由戴耀廷、區諾軒、他及程張迎主持,有數十人出席,趙家賢和時任民動總幹事黎敬輝有旁聽但沒發言。鍾並指,會上主要商討採用「初選」或「棄選」的方案及目標議席數量,記得劉頴匡堅持「初選」,並有人關注約束力問題,但無深入討論如何執行。鍾亦沒印象有人提戴耀廷文章、沒有討論否決財政預算案。

續指,會議結束後曾「拉咗戴耀廷埋一邊」,指外界認為若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很可能導致參選人被DQ,問戴可否不要求否決預算案;戴則回應「咁我唔會要求大家去無差別咁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只會提「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又反問「我講明係基本法嘅權力就唔會有問題啦啩?」

鍾承認事實上不太理解「無差別」和「積極運用」的差別,而他得知有DQ風險,是因不少親政府媒體或人士表達相關訊息,但不清楚實際理據。法官一度指「媒體可以說很多事情」,鍾回應「不幸地都會成真」,法官再指並非所有都會,因存在很多假資訊。鍾續解釋自己純粹相信建制媒體報導的風聲某程度代表中央政府想法,而2019年社會事件後中央對港政策「唔會不為所動」,故認為有風險要謹慎處理,又指對初選的批評來自建制的不同方面,非來自個別版塊。

鍾形容,對戴的說法「疑中留情」,指中央可能會出動「組合拳」,但不清楚會如何觸發調整對港政策,故「拆彈拆得一樣得一樣」;又指表面看來《基本法》的確賦予立法會審批政府開支的權力,雖認為最好不要提否決預算案,但當時相信戴稱是「合法」,「我拗唔過戴耀廷」。至於5月5日的第二次新東會議,鍾指因當天區議會會議超時,故沒有出席。

鍾錦麟:曾向戴耀廷反映無差別否決財案或致DQ 獲回應只提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
鍾錦麟:建制媒體批評初選遂憂DQ風險 對戴耀廷稱否決財案合法「疑中留情」

鍾沒為意新東協議寫「會運用」否決權 指戴耀廷5月底稱所有協調已完成及取得共識

本案集點亦落在各被告有否達成協議,同意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解散立法會及辭職,以顛覆國家政權。那到底被告有否達成協議?就鍾錦麟唯一有出席的新東會議,鍾確認首次會議後,收到戴耀廷發出「35+新東」協調文件初稿,他與戴討論有關目標議席的寫法與會上共識不符,戴修正後再發送給所有與會者;但他沒特別留意運用否決權條款是「會」或「會積極」,只留意有否表明是「《基本法》的權力」。

戴於5月及6月再發出「35+新東final」文件,提及「會運用」否決權。鍾只看過6月的文件,但沒為意字眼由「會積極運用」改為「會運用」,也沒提出或收到與會者反對,同意他對否決預算案議題完全沒興趣。

此外,鍾表示戴耀廷5月底曾與他、程張迎和時任大埔區議會主席關永業會面,戴提及「所有嘅初選協調已經完成咗同埋有共識啦」,亦已敲定初選流程,望他們協助找票站。至於6月發布的「墨落無悔」提及「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鍾指以其理解,首次會議的「共識」是關於誰參選和如何遵守機制,而他看到「墨落無悔」時,會以為就否決預算案是否已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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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稱何桂藍自介為「立場姐姐」何大叫「肯定冇」 官屢提控方主問

此外,鍾錦麟何桂藍在新東首次會議上介紹自己為「立場姐姐」,惟何桂藍即瞪眼大叫:「肯定冇!」,她身旁的懲教按她的肩膊,法官亦着她不要叫囂。鍾續解釋何「嘗試話人哋叫我係『立場姐姐』」,惟何桂藍即再大喊:「冇!肯定冇!」,鍾並指何有在會上發言,但不記得關於什麼。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進行主問時,亦屢被法官提醒或打斷,包括指控方應清楚本案真正的議題,不要重複問沒爭議的事項,不想聽同類證供3次;在羅問鍾錦麟就「墨落無悔」有什麼想告訴法庭時,打斷指雖然要問開放的問題,但不是「如宇宙般廣闊」;在羅就鍾錦麟用辦事處做票站發問時亦質疑相關性,指法庭不是審理證人,是審理被告。

鍾錦麟周五完成主問,進入辯方盤問。鄭達鴻、梁國雄、林卓廷、黃碧雲4人完成盤問,吳政亨、余慧明、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施德來7人沒有盤問,而除何桂藍正

案件明早續審。

本周審訊:
審訊第五十二日
鍾錦麟開始作供 指2020年2月已有共識民主動力協助戴耀廷辦初選

​​審訊第五十三日
鍾錦麟:曾向戴耀廷反映無差別否決財案或致DQ 獲回應只提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
鍾錦麟:趙家賢與戴耀廷就區選協調已「弄得相當不快」 初選後擔憂與不滿越來越強
鍾錦麟:建制媒體批評初選遂憂DQ風險 對戴耀廷稱否決財案合法「疑中留情」

每周審訊整理:
第二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作供稱「我驚背漏」 民主派就否決預算案現分歧
第三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各區協議無公開惹爭議 戴耀廷初選後稱「不說癱瘓政府」
第四周審訊整理 控方呈共謀證據表指證所有被告 辯方透露陳鑫為新西片段證人
第五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認辦初選目標與戴耀廷不同 中聯辦譴責後盡全力解散初選
第六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翌日改口 指「攬炒十步」為「狂想」不欲在港發生
第七周審訊整理 區諾軒認「35+」可能失敗 指戴耀廷協調過程難言民主
第八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戴耀廷「風雲計劃」起營造憲制抗爭 對戴未獲共識提「攬炒」感「好火滾」
第九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指抗爭派失控「唯有DQ自己」
第十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惟屢遭官質疑 指答應辦初選因不想被邊緣化
第十一周審訊整理 何桂藍一方質疑趙家賢可信性 趙否認淡化參與換取減刑
第十二周審訊整理 趙家賢完成作供 控方上周破解鍾錦麟手機

區諾軒24天證供整理︱「35+計劃」怎樣開始?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了嗎?
趙家賢17天證供整理︱趙口中的「35+計劃」是怎樣的?民主動力角色是什麼?與區諾軒證供有出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