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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案】陳沛敏:7.1佔立會後 黎智英指示報導年輕人心聲 「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

【蘋果案】陳沛敏:7.1佔立會後 黎智英指示報導年輕人心聲 「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7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25日審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繼續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控方就2019年七一佔領立法會提問,訊息紀錄顯示,黎智英在事後指示陳沛敏報導年輕人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又要求把「這些 sentiment 擴大擴散,瀰漫成為市民共識」。陳表示黎落指示之後,「我哋就好似要帶住動機去採訪呢件事」,而她最後有落實黎的指示。訊息紀錄又顯示,黎曾提議陳刊登前荃灣區議員岑敖暉的文章,或採訪他就事件的觀點。

雙方續討論「逆權」英文翻譯 最終採用「反威權主義」意思

有關昨日陳沛敏提到的「逆權」英文翻譯問題,控方甫開庭便告知法庭,控方認為「逆權」譯作「anti-authority」較合適,但辯方則認為「anti-tyranny」較合適。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他未能同意控方的見解,因「anti-authority」意思是不接受任何權力管治,暗示「無政府」。彭又稱,他昨晚看過南韓電影《逆權大狀》,內容講述某律師願意接手一宗牽涉政府濫權的案件,所以認為「逆權」有反極權的意思。

不過杜麗冰隨即指出,不能盲目地跟從一部電影來翻譯,應該讓法庭傳譯員根據本地脈絡來翻譯「逆權」一字,而昨日把《逆權六月》翻譯做「The June Struggle」是不正確。

控方其後展示控方英文翻譯文本,就同一組中文字「逆權六月」,出現兩種不同英文翻譯,分別是「Revolution June」和「The June Struggle」。杜官認為有少許誤導性。

法庭傳譯員被要求作出決定時,一度猶豫,表示「逆權」會因應「權」所指涉的對象而有不同譯法,她最終表示按前文後理來理解,會認為「逆權」應譯作「anti-totalitarianism」或「anti-authoritarianism」。辯方彭耀鴻表示認同此譯法,控方代表周天行則表示尊重法庭傳譯員的專業性。各方最終同意採用「anti-authoritarianism」作為「逆權」的英文翻譯。

法官李運騰提到,控方有兩年時間準備本案,卻仍欠周詳。杜麗冰亦同意,指控方假設所有法官都同時懂得閱讀中文和英文,可是事實卻不然,當有法官不是雙語時,問題便會浮現。在審訊中多番表示不懂閱讀中文的法官李素蘭,對杜官表示贊同。

訊息顯示黎智英指示陳沛敏報導佔領立會 「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

已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控罪的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第四天以「從犯證人」身份出庭作供。

控方接著就反修例爆發之後,示威者在七一佔領立法會的事件提問。事後黎智英向前動新聞總監張志偉傳送訊息:「Nick,很好。年輕人衝(擊)立法會事(件)令我心情沈(沉)重,你們認為泛民善後工作有什麼該做令運動可以持續?好彩市民對年輕人闖立法院會是多少有些體諒,損害可能不太大。你們認為呢?謝謝。」、「這年輕父親講得很好,對很多人都會有啓發性。」黎將上述訊息轉發給陳沛敏,又指死守立法會其中一名「死士」的訪問影片有很多人看。陳沛敏回覆:「收到,明天報紙已會有很多衝擊和佔領立會年輕人心聲,包括上述『死士』。明天會再做。」

黎其後回覆:「是,要再做。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謝謝。」陳回覆「當然一定有些人不認同衝立會,但這些人也不會因此變成認同林鄭。我們明天會再做。謝謝」。黎再回覆「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等。

2019年7月1日 佔領立法會

陳沛敏:黎落指示後 「好似要帶住動機去採訪」

陳沛敏供稱,根據訊息紀錄,黎要求把「這些 sentiment 擴大擴散,瀰漫成為市民共識」,即是要求報導年輕人心聲,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而她亦嘗試告訴黎,《蘋果》已經報導了年輕爸爸「死士」及示威者放低錢才拿汽水飲,他們意識到佔領立法會是重大事件,已本能地去做報導和記錄。陳續指,「但黎生係有個 intention 想我哋再跟進」,「佢喺訊息俾我哋嘅指示係:衝擊立法會呢件事好有爭議,會令到市民唔再支持呢個運動。所以我哋喺佢未出聲之前,我哋其實都係會採訪呢件事,但係佢講完呢番說話之後,我哋就好似要帶住動機去採訪呢件事」,令市民繼續支持運動,以及「想公眾諒解或支持」。

法官李運騰問到,黎是否希望陳帶著目的去做報導,而且這是否一個指示。陳表示「我理解係」,而最終亦有執行黎的指示。她會與《壹週刊》主管聯絡,先確認他們會否跟進事件,當他們提供示威者訪問後,「我哋會做大,落實黎生嘅指示。」

黎智英提議刊登岑敖暉文章或訪問有關佔立會觀點

2019年7月2日的訊息紀錄顯示,黎向陳傳送前學聯副秘書長、前荃灣區議員岑敖暉的 Facebook 文章,問陳:「沛敏,我們可用某種形式刊登這篇文章嗎?甚至給他做個訪問說明。謝謝。」陳回覆:「論壇可刊登。另有他的聯絡嗎?」黎回覆:「我來問。謝謝」,其後再稱:「他是岑敖暉,你應有他的聯絡吧。」陳傳送一個「OK」表情符號。

根據訊息紀錄,陳將黎上述訊息轉發給負責論壇版的編輯楊清奇,並問楊「明天見報論壇會否盡量組織有關佔領立會的文章?」、「麻煩你找人聯絡他(岑敖暉)看此文章能否用。謝謝」。楊回覆:「要港聞同事幫幫手吧,睇下有冇佢 contact」,陳傳送了岑的聯絡資訊之後,楊稱:「暫時有四稿,岑未覆,如得,出全版」,又指「楊社」和另一個專欄都會延後出。被問到「楊社」是誰,陳指是《壹週刊》前社長楊懷康,筆名是「古立」。

陳庭上解釋,由於她覺得不是太適合以新聞形式去處理岑敖暉的文章,或是訪問他,所以問可否刊登岑的文章。

陳沛敏指黎智英投稿外國媒體和受訪較2019年之前頻密

2019年7月4日,黎智英向陳沛敏傳送一篇文章連結,是黎所撰寫的文章 “What the Hong Kong Protests are really about(〈香港示威究竟是關於什麼〉)”,在7月1日刊登於《紐約時報》。控方指,根據訊息紀錄,黎將相同的文章連結亦傳送至李卓人、何俊仁、WhatsApp 群組「Jim/ Jimmy/ Mark」等。

黎智英
黎智英

控方問以陳所知,黎在2019至2021年期間,替外國媒體撰文的頻率是怎樣?陳表示:「我講唔到有幾頻密,不過係比2019年之前頻密咗。」控方續問,是否相比2014年較頻密?陳回答:「係,會頻密咗。」控方續問,黎接受外媒訪問的頻率又如何?陳指:「咁2019年之後係頻密過以前囉。」

陳沛敏:為加入蓬佩奧晤黎智英報導 而出第二版報紙

控方展示2019年7月9日《蘋果》報紙A3版報導〈蓬佩奧晤黎智英討論逃犯例〉。文章上方標註「今晨第二次版」,陳沛敏解釋意思不是印刷第二版,而是印了某一部份數量的報紙後,決定更改內容至第二版,之後根據第二版而印刷餘下數量的報紙。陳指由於當日他們未能趕及在第一版報紙擺放蓬佩奧晤黎智英的報導,為了刊出該報導而出現第二版。

控方問為何要在第二版加入此報導。陳表示:「因為黎先生去美國見國務卿蓬佩奧,會係重要,會需要改版去處理。」控方追問這何以重要?陳表示,有見黎一直不時傳送外國的文章給她,「佢會好關注外國點樣睇香港嘅運動啦,所以佢今次直情係自己去美國,去見美國國務卿,所以我哋會咁樣處理。」

法官杜麗冰問,陳認為黎智英會見蓬佩奧的新聞非常重要,重要到有需要當天盡早刊登,問陳是否同意。陳同意。

控方另展示2019年7月12日刊於報紙的報導〈黎智英晤博爾頓促蓬府援港〉,當中引述《彭博》報導,黎先後會見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時任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博爾頓、共和黨參議員克魯茲、加德納、斯科特會面。

控方另展示2019年7月15日的《蘋果》網上新聞推送通知(push notification),文章題為〈【逆權運動】黎智英籲美發聲支持港人 「以道德力量抗中」〉,報導內容源自《福斯商業網》(Fox Business)文章 “US-China trade negotiations: Moral authority is great leverage against China, Jimmy Lai says”。

根據訊息紀錄,控方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於2019年7月19日向黎發送訊息,轉述美國國會議員 Ted Yoho 有意投稿予《蘋果》,希望聯絡編輯。黎遂把相關訊息轉發給陳。陳確認當時有收到 Ted Yoho 的投稿文章,可是不太記得文章內容,相信是關於支持當時香港的運動。至於文章最後有否刊登,陳則不記得。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第25天審訊:
陳沛敏:7.1佔立會後 黎智英指示報導年輕人心聲 「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

第24天審訊:
陳沛敏:黎智英鮮明地反修例 很重視4.28遊行 當天報紙全版登尊子政治漫畫
陳沛敏:韓國電影以「逆權」為名 香港人始認識兩字 起初在中文不常用

第23天審訊:
林榮基赴台擺頭版 陳沛敏:係我嘅決定,因有新聞價值、持獨家照片者要求

第22天審訊:
張劍虹作供完畢 歷時約12天 下午將傳召前副社長陳沛敏
前副社長陳沛敏:黎智英有鮮明價值 佔中後「企得前咗」 娛樂新聞減少

第21天審訊:
張劍虹認警員赴收押所探訪數小時 翌日突表示願做控方證人 辯方質疑被游說

第20天審訊:
【蘋果案】張劍虹自稱「高級打工仔」 不涉制訂編採政策 僅轉達黎智英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