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早前更新捐血指引,加入條件規定過去12個月內,被連續拘留於懲教所或監獄72小時以上人士,需要暫緩捐血一年。輸血服務中心表示,新修訂是按國際認可的專業血液服務認證機構建議,旨在進一步提升血液安全,減低病人輸血的風險,與世界各地輸血服務機構的相關指引類同。
有網民近日在社交網站上載圖片,發現「輸血登記表格樣本」中,加入詢問捐血者:「在過去十二個月期間,您是否曾被拘留於懲教所監獄連續72小時或以上?」翻查資料,在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的網站中,未有提及該項新的捐血指引。
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昨日回覆《獨媒》查詢時稱,國際認可的專業血液服務認證機構去年為中心作營運審核後,建議中心修訂相關的捐血者指引。中心早前將有關建議呈交專家小組討論,並已在今年5月27日正式推行。
在回覆中,輸血服務中心表示,有關修訂旨在進一步提升血液安全,減低病人輸血的風險,與世界各地輸血服務機構的相關指引類同。中心又強調,會與專家小組會不時檢視捐血者指引及相關安排,以達致中心實踐血液零風險的使命。
另外,《獨媒》曾向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查詢,該國際認可的專業血液服務認證機構的名稱,但未獲回覆。此外,香港紅十字會輸血服務中心在1991年12月已納入醫管局管轄,主旨是在本港推動沒有報酬的自願捐血,為全港醫院提供血液與病人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