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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條例不包船隻 珍寶海鮮舫無法評級

古蹟條例不包船隻  珍寶海鮮舫無法評級

(獨媒報導)七名立法會議員聯署,要求政府介入及研究活化即將移離香港的珍寶海鮮舫,和評估其文化保育價值。古諮會委員何鉅業在商台節目表示,現時《古物古蹟條例》未有涵蓋船隻,所以未能交古諮會討論及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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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船內宮廷式建築缺「原真性」

位於香港仔的珍寶海鮮舫自1976年開業,2020年3月因客量大減停業。何鉅業同指出,海鮮舫的建築方法是模仿其他金碧輝煌的古式、宮廷式建築,和一般評級時的「原真性」有出入,未能真正表達歷史意義。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2020年《施政報告》中提出「躍動港島南」,業主同意捐贈予海洋公園,政府曾表示同意推動協作,以非牟利方式活化海鮮舫,但最後未能成事,林鄭前日亦表明不會「勉強做」。本身是註冊結構工程師的何鉅業,他稱珍寶海鮮舫在地區上有一定文化價值,在旅遊、飲食業上亦言,承認「無咗係可惜」,但認為政府早前已儘力尋找海洋公園協助。

而發展局自2008年推出活化歷史建築夥伴計劃,何鉅業表示,除了建築外貌,珍寶海鮮舫的「內容」重要,即能呈現氣氛、飲食及旅遊文化等,「要營運到呢樣嘢先有意義。」

參與聯署的新民黨陳家珮昨建議,可考慮將珍寶海鮮舫搬到地面,「可唔可以考慮唔浮喺水上面?」何鉅業認為該做法已是「另外一回事」,將失去海上餐飲的特色,「畫舫嘛,就有海𥚃移動,海上飄浮嘅氣氛,無咗咁就同陸上酒家無分別。」

學者倡轉型建李小龍博物館 古諮會委員有保留

港大建築文物保護課程學部主任李浩然表示,已故影星李小龍的電影《龍爭虎鬥》曾在珍寶海鮮舫取景,可考慮結合商業與文化保育,轉型為李小龍博物館。

何鉅業認為,該建議或許可串連少許關係,但則未能代表珍寶海鮮舫的意義,並反問李小龍曾在多處拍電影,「唔通拍過戲嘅地方就可以變成串連?」他關注保留後的營運模式,重申公帑應投放在具歷史價值的建築,「如果去到歷史終結,都要接受。」

李鎮強稱屬兒時回憶 可活化成即買即食海鮮檔

另一參與聯署自由黨李鎮強,他在同一個節目表示,珍寶海鮮舫屬兒時回憶,裝潢亦屬碩果僅存,全港只餘四至五間設「龍鳳大禮堂」的酒家。

李鎮強認為,維修保育並不是問題,當局應用盡所有方法嘗試保留珍寶海鮮舫,包括由馬會介入。他指海鮮舫有很大的活化空間,能和區內的廚藝學院起協同效應,成為即買即食的海鮮檔,並成為培訓基地,及年輕人的創業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