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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起入專科門診、美沙酮診所等需疫苗通行證

6.13起入專科門診、美沙酮診所等需疫苗通行證

(獨媒報導)「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將於5月31日起實施,市民進入指定處所須接種三劑疫苗。政府今日進一步擴大「疫苗通行證」適用範圍,由6月13日起,市民進入13類醫療處所時須出示「疫苗通行證」,包括醫管局專科診所及政府牙科診所等,否則須提供48小時內陰性核酸檢測結果;而急症室等提供緊急醫療服務處所則不受影響。政府強調,「疫苗通行證」安排是以病人的福祉為最大前提。

政府今午發稿,指為保護使用公共醫療服務的市民,並進一步鼓勵市民接種疫苗,宣布將於下月13日起於食衞局、衞生署及醫管局轄下13類提供非緊急醫療服務的醫療處所實施「疫苗通行證」,名單如下:

(一)醫管局專科門診診所
(二)學生健康服務中心及健康評估中心
(三)婦女健康中心
(四)口腔健康教育事務科資源中心
(五)旅遊健康中心
(六)紅絲帶中心
(七)健康促進處地區中心
(八)美沙酮診所
(九)公務員診所
(十)政府牙科診所及牙齒矯正科診所
(十一)公務員綜合健康中心
(十二)地區康健中心
(十三)地區康健站

進入以上處所的市民必須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即打齊三針;康復人士在康復後6個月內使用「康復紀錄二維碼」替代;或出示醫學豁免證明書。如不符合要求,可出示到訪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作替代。

以上安排適用服務使用者及陪診人士,惟後者必須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不得以到訪前檢測作替代安排。

當局表示,若然服務使用者和訪客進入指定醫療處所,是為了(一)領取快速抗原測試套裝;(二)接受新冠病毒病檢測;(三)接種新冠疫苗等與預防及控制新冠病毒病相關的服務,將獲豁免「疫苗通行證」安排。

不適用於急症室等提供緊急醫療服務處所

當局又指,新安排並不適用於提供緊急服務,及診治偶發疾病的醫療處所,包括服務使用者及陪診人士無須使用「疫苗通行證」。處所包括:

(一)急症室
(二)醫管局普通科門診診所
(三)醫管局轄下中醫診所暨教研中心
(四)衞生署母嬰健康院
(五)長者健康中心
(六)學童牙科診所
(七)遺傳輔導診所
(八)遺傳篩選診所
(九)胸肺科診所及X光中心
(十)社會衞生科診所
(十一)愛滋病輔導及測試服務
(十二)綜合治療中心
(十三)兒童體能智力測驗中心

當局亦註明,部分為服務使用者提供必需服務的醫管局醫療處所,如洗腎中心、日間化療中心、老人科日間醫院等,實施同日快速抗原測試安排,「疫苗通行證」安排亦不適用。

政府發言人強調,「疫苗通行證」安排是以病人的福祉為最大前提,有關行政安排不會阻礙病人或傷者接受緊急的醫療服務。當局指,確保醫療處所正常運作是香港防疫抗疫的重要一環,因此有必要為醫療處所內的醫護人員及病人建立保護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