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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誹謗案進展:法庭駁回自辯申請

「東方報業集團」於去年八月十七日正式入禀控告「香港獨立媒體網有限公司」誹謗,至今已半年,為了讓網站讀者和支持者了解事件的進近,我訪問了有限公司董事葉蔭聰。

問:過去半年來,這誹謗案有何進展?
答:主要是與對方律師有文書往來。自對方提出入禀狀後,有限公司也委託了律師提出抗辯,並為訴訟做準備。最近填寫了法庭的 Timetabling questionnaire,希望就訴訟的安排、時間表等,與控方達成共識。問卷中有調解一欄,我們亦表示了希望透過調解解決問題。接下來就要準備文件,然後進入排期上庭。

雖然早前有限公司有委託律師處理法律文件,但因為公司無錢,日後沒有可能委託律師代表上庭。而且「東方報業集團」要求我們委託大律師代表上庭,但以我們的財力,根本沒有可能。我們今天已發信終止與現有的律師的委託關係,希望能申請由我個人作為代表,在法庭上自辯。

其實我昨天曾到高等法庭申請代表公司出席法庭聆訊,不過申請被法庭的聆案官駁回了。

問:法庭為什麼會駁回獨媒的自辯申請呢?
答:聆案官說這是一宗很複雜的訴訟,而我並沒有足夠的專業背景去應付。在缺乏專業的情況下,訴訟會被拖延,控方開支亦會增加,對他們不公平。他建議我以籌款或借貸的方式籌得足夠的金錢來請律師作代表。

問:你以甚麼理由申請自辯呢?
答:獨媒是一間小公司,無錢,律師費高昂,無法負擔。雖然我自己不是法律專業,有一些朋友可提供一些法律意見。

問:現在申請失敗,你們會如何應對呢?
答:聆案官說我們有權再提出申請以個人代表有限公司出席聆訊,但要給更多的資料。我們打算過一段日子再申請。目前我們已終止與律師的委託關係,亦在準備 2009 年後的核數報告。

問:你剛才說過希望以調解的方法解決,你覺得可以如何調解?
答:調解是雙方的,條件要跟他們談。其實這本是一宗小事,網站是開放讓人上載的,而公司在收到入禀後亦移除了相關的文章,我相信,沒有對對方造成什麼傷害。

問:若調解失敗,法庭又不批准自辯,你們又沒有錢請律師,會有什麼結果呢?
答:結果就是獨媒將會沒有任何代表出席聆訊,而法庭會在控方單方陳詞下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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