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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信給議員,影響公共政策

寫信給議員,影響公共政策[註1]

給議員寫信是就公共政策表達意見的一個很好的方法,寫得好的公函甚至有力影響法例的通過或修訂。以下介紹寫信時要避免的常見錯誤、整個過程怎樣進行,以及怎樣才可發揮最大的影響力。

【個人信函比公式範本更有力】

首先不要按在網上找來的範本給議員寫信,範本能顯示組織的力量,但弱於表達你重視的價值,例如,當年某些團體組織了許多千篇一律的信件去支持廿三條立法,那只不過表示該等團體能動員人去寫這些信件,是否真有這許多人明白和支持卻是疑問,議員和他們的辦事處當然明白這道理,而範本信的作用可想而知。其實,範本信很易被當權者操弄,個人要參與這個公共政策的過程時務須注意。[註2]

【讓議員得知民情】

雖然你的信件會以議員為收信人,但首先閱讀的其實多數不是議員,不要介意這一點,重點是信件的影響力。議員辦事處的職員會為來函分門別類,有些工作仔細的還會每週統計來信的議題分類,但最起碼的一點是,把個人信和範本信分開。不同議員對來函會有不同的看法,但通常都會以個人信來了解民情,了解選民的關注和觀點。

【信中應該說甚麼】

應用三段原則:介紹自己、說出問題、明確要求。簡潔直接,不必多言,耽擱讀者(也就是議員的助手或議員本身)少一點時間,就是讓他們多一點時間去幫你,也令他們快一點了解問題,少一點浪費時間的感覺。

【介紹自己】

介紹自己:兩點:(1) 你是選民嗎?(2) 你是重要的選民嗎?有話直說,不必吹噓,也不必過份謙虛。如果你長期是議員選區的選民,例如在本區已住了多少年,或擔任功能組別的工作已多久,直接寫出來;如果你是某團體的幹事、會員甚至義工,或者你對有關問題有多少研究或認識,直接寫出來。這些資料可以使議員更重視你的來信。

【說出問題】

說出問題:一開始就說出問題所在,要具體,例如,不要說「反對廿三條立法」,要說「反對《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要列舉事實,你的觀點一定要以事實作論據,可以選用媒體上的或其他調查的資料,只要不是從範文信中整段抄下就好。當然,最好的是你的親身經歷或見聞,不但較易感動人,也可以為議員提供論據,讓他們引用,其觀點也可以更立體有力,更易使人動容,也反映出你的觀點已受到重視。[註3]

【明確要求】

明確要求:直接向議員說出你要他或她支持或反對某一條法案,他們代表的是你的民意,在職責上他們必須聆聽你的意見,如果你要求他們回應,回答是否支持或反對該法案,請明確而有禮地提出。當然,如此你就要向對方提供回郵姓名和地址,這也是採用寫信的方式時必需的了,匿名信一般都沒甚麼效力。

【寫信和寄信的要點】

以上三點是信的內容,想好以後,可以開始去信了。當然也有一些基本的地方要注意的:
1. 信要寫得得體,總不能太潦草,太多錯字之類。
2. 交代你的觀點時,應特別注意禮貌,議會(的權力)較易使人傲慢,連其幕僚或助力也較難接受羞辱或輕視,如果你要影響他們,則應多用禮貌的語氣,謾罵或羞辱或可發洩你的怒氣,也可在公眾面前一挫對方的銳氣,但不是寫信時有用的方法。
3. 只要寫給你的民意代表就夠了,這是說,寫給你投票的選區的所有議員,即使是你不曾投票的,也可以去信,應該去信,即使最後對方因立場不聽,也可施加壓力。寫給「所有」議員,就香港的情況而言,代表你的選區有好幾位立法會議員的,但區議員則只有一個。不必寫給所有立法會議員,不在你選區的議員不會像你選區的議員般重視你的意見。
4. 不要只用電郵,當然,電郵有其快捷的效果,但親筆信,或起碼打印本,花一點郵票寄去,在今天而言,仍然是較易受到重視的。可以直接寄到立法會去,他們自有職員轉交,當然,這會多花一兩天。
5. 如果你有資料,更可以直接寫給議員的幕僚,要求他們轉達,例如:「寄 香港 立法會 A議員收 (請B議員助理轉交)」之類。
6. 至於收回甚麼,則要看情形而定。大部份應該都會以空泛的標準信件回覆,通知你已收到你的意見,將會處理,感謝云云。如果是較個人的議題,你可能也收到較個人化的回覆。

【結語】

議員是為你服務的,沒有足夠的選民投票支持,他們做不了議員。他們理所當然會重視和你建立關係。相對而言,一般不會有太多人給議員寫信的,所以議員收到信後,也會較重視,起碼是較少有反效果的。寫一封信,十多分鐘,但集腋成裘,有時足以影響一個大政策的。

[註1] 本文經翻譯及改寫,原文出處:Alexander, C. (2008). How To Write To Congress, http://consumerist.com/2008/09/how-to-write-to-congress.html Retrieved 2011.07.02.
[註2] 鍾庭耀 (2004)《民意民意匯集的政治:論兩次處理香港民意的缺失》(簡短版本), http://hkupop.hku.hk/chinese/columns/columns34.html ,2011.07.02 下載。
[註3] 一些議員,脫離民情已久,你的事實或故事,可以豐富他們那接近蒼白的發言。

【實例】
香港立法會
陳克勤議員:

陳議員:

你好。本信促請你投票反對《2011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即所謂「選舉遞補」機制)。

我叫戚本盛,是新界東選民。我從事教育工作逾廿年,從未見像這個條例草案這麼荒謬的立法。第一,沒有諮詢,沒有得到市民的授權,你是讀政治學的,對此自當明白。第二,草案漏洞多多,製造貪污危機,也解決不了一人名單的問題,最後有可能要搞到抽籤,簡直貽笑大方。第三,負責官員林瑞麟反口覆舌,歪理連篇,連不少溫和、持平的學者也看不過眼,任何支持他的議員,勢將自毀形象,勢必流失選票。你還年輕,若支持這個草案,投票記錄將蒙上污點,將來承受的還是你自己吧。第四,也是最重要的是,補選的權利也是不容剝奪的,你是直選議員,理應明白和重視選民這項權利。

基於以上論點,請你投票反對《2011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即所謂「選舉遞補」機制)。你最後決定怎樣投票,煩請回覆。謝謝。

戚本盛
2011.07.02
(回郵: [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