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張超雄: 撕裂社會挑起仇恨不應為

《星島日報》 2011年8月10日
張超雄 正言匯社社長/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

在政府放風、政客煽風點火下,外傭官司已引起了廣泛關注,極有可能演變成將香港社會進一步撕裂的議題。特區政府實應懸崖勒馬,知所進退。

在基本法的框架下,特區政府其實大權在握,事無大小都可以用「行政主導」去控制,長官意志就會變成政策,由於長期不需要向市民問責,早已養成自視甚高、無視異見、甚至面對各種指摘仍剛愎自用、輸不得的精英一族。懷著這種態度,當面對司法上的挑戰,便很順理成章地採用今天的策略:不惜挑起社會紛爭,給法庭製造壓力,以期增加贏面。

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地腐化。因此,先進的社會要三權分立,讓行政、立法及司法互相制衡。香港雖然行政權獨大,但奉行多年的法治傳统,造就了香港的優勢。外傭官司已進入司法程序,特區政府理應讓法庭在不受強大輿論壓力的環境下,獨立處理此案。司法覆核官司在去年十二月已入禀法庭,在聆訊前一個月,特區政府才突然提供兩份文件,指十二萬五千名外傭已符合居港七年條件,一旦容許她們永久居留權必然做成沉重的負擔。在政府正式透露這數字前,卻「剛巧」民建聯和葉劉淑儀都已掌握這些資料,並且向傳媒表示極度關注官司可能引起的嚴重後果,一片好心地告誡政府要小心處理。

選舉在即,政客為求選票,見有機可乘,不惜挑起仇外的敵我矛盾。民建聯推算,輸掉外傭官司可導致失業率即時推高至百分之七,單是綜援已令當局每年需額外支出四十七億元,而如果外傭都申請家庭團聚, 估計會有二十五萬名適齡學童到港,單是照顧他們的教育需要,將會令政府每年增加八十九億元經常性開支。葉劉索性鼓吹釋法。官司未打,因為怕輸,不顧法治精神,隨便提議人大釋法。

要知道就算是這場官司判外傭勝訴,政府還會上訴,就算是終審也判政府輸,外傭只是取得申請居留權的資格,而非立即獲得居留權。根據《入境條例》,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人士,可以向入境處申請居留權,所以任何海外僱員、學生、或其家人,居港七年後均可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但條例又規定,非法入境者、非法居留者、難民、領事、外傭及外勞等在港時間不能算作「通常居於香港」。

而外籍申請人士必須「提供處長合理地規定的資料,令處長信納該人已以香港為其永久居住地, 該等資料可包括以下各項─(i)他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ii)其家庭的主要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是否在香港;(iii)他是否有合理的收入,以維持他自己及家人的生活;(iv)他是否已按照法律繳稅…」

若入境處拒絕批准,申請人可向人事登記審裁處申請覆核,現時等候覆核期長達一年多。審裁處的決定不能上訴,審裁處覆核過程不能申請法援,而入境處則有大律師坐陣。試問有多少外傭能夠符合以上以香港為其永久居住地的條件?試問有多少外傭可以負擔高昂的訴訟費?

1999年,時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指,居港權問題會帶來167萬的內地移民潮,進而要求人大釋法。但據2004年保安局向立會提交文件顯示,只有約八千名港人內地子女因人大釋法被遣返內地,等候申請來港。今次政府重操故技,再施恐嚇,香港人飽受通漲、貴樓等生活壓迫,加上派六千元予新移民的爭論,仇外情緒正濃,必然會墮入圈套。

為贏官司及選舉而不惜挑撥社會仇恨,黃仁龍司長,請站出來說句維護司法公正的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