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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經緯案總結

圖:有線新聞

拖拖拉拉了三年的朱經緯案,終於在昨日(1月3日)暫時落幕,法官將朱判處即時入獄三個月,並批准朱擔保上訴。算是捱左16日牢獄生涯,可以回家休息等候上訴之日。

從事發後,到他退休之日,我都有觀察著整件事的發展,當時有人(相信是警察)和蘋果日報講,不應該進行刑事調查,因為會用很長的時間,因此,繼續將案件放在投訴科,清楚之後才檢控,當時我立刻在我的臉書反駁,這是放生朱經緯的做法,因為公務員退休之後,身份不同,處理也不同,放在投訴科,就算是內部事。果然,警察部就先讓朱退休,更指投訴不成立。事後,據講,蘋果再找那位人士問,那位人士已經不回應。

一直以來,真的盲都睇到,投訴科和警察高層,相信是去到處長級都希望保住朱經緯,因為,真的對警察部一個很大的打擊和挫敗,因此,不但接受他退休,更在他正式退休之前,因為退休是有兩個階段,首先是退休前休假,跟著才是正式退休,攞大糧,之後,警監會也破天荒的投暗票反對投訴科決定才有今天的審訊和判刑。當然,律政司也想拖,但怎樣也拖不到,再加上朱經緯的不合作情況下,就拖了三年。

對於今次法官的判刑,我個人認為三個月刑期是較為輕,因為從法官的判詞來看,最少也要判六個月或以才算是合理。另一方面,我是正要評價法官的做法和想讚下這位法官的做法,這次看到,法官是運用了她的權力和智慧,將朱判以較短的刑期、是體量朱警司。在判朱有罪的時候,竟然要朱還押監房聽取社會服務令報告,這個做法是較為少見,相信是讓朱得到希望,而我曾預測,法官根本就不會依照報告來判刑,因為,要令一個犯人得到正面的報告,並不困難,但這種做法個人就覺得法官是有意想提這個量刑起點。還減了他一個月。

若果朱警司立刻服刑的話,在加加減減之後,他將會在年三十日出冊,因為他正式是2月16日出冊,因為當天是年初一,按照法例規定,他就是坐少一天。不過我之前講過,他一定申請上訴和擔保,這是裁判司的一種權力,終以人事和現金五萬擔保,也算是對案件的一個暫時了結,至於他上訴得失,就要看律師的功力,相信機會是微,主要就是有片元真相,其實和七警情況一樣。至於上訴減刑,我覺得是較為有風險,因為,三個月的刑期,對於一個公職人員擊襲罪是算輕。相信,熟悉法律程序都知道有可加可減機制。

我說過,好人好者,入監房一天都難捱,更何況當左三十幾年差,更是高級警官,因此,當朱經緯失了16日自由和在老荔的經歷,無論如何一定希望無事。我不認識朱經緯,也和他無仇無怨,他受靶我也覺得不開心,因為,這次做法完全沒有必要,因此,法官認為要給日後的警察一個提示,至於警察協會方面所講什麼灰色地帶是完全不存在。香港是文明社會,打人就是犯法。警例和法例很清晰告訴大家。只是有人永遠都希望,當更打人就可以免刑責,這個真的算是國際笑話。

很多建制派或者前高官都認為判刑過重,更說什麼有功有勞之類,我曾撰文提過,這刻過了投訴科之後,這些已經是廢話,另外就是,對於將來警察執行職務有灰色地帶,更有議員約見保安局長和警務處長搞清楚灰色地帶,這個看在眼裡,真的是做戲咁做。一直以來,我對於一批建制派的議員有這樣的批評,不讀書,不熟例,這些人就偏偏掌握著整個立法會,以票數壓倒一切。從來都為幫而幫,三萬人講粗口也參與其中,民主派坐監就指想渡假,立法會議員合法探監又指。濫用,香港就是死在這班人的手上。

雖然朱經緯事件對我和家人是曾經或者仍然受到壓力,但是,我無悔這樣做,超過十多人,包括警察和舊長官都希望我不要再寫他的事情,但我做不到,因為我覺得社會是進步,是有公平和公義的法律,對於一個指揮官當街不由分說的擊襲途人,我不認為可以接受。記得四十年前,一位舊伙記就係用警棍打傷一名犯人要受靶,當時,大家伙記都話難做,事實上,不能以一單半單的案件作準。其後,陸續都有警察和懲教人員因為打犯而判受靶。其實有人想將「佔中」講成十惡不赦,更指參加佔中的都是暴徒,這個真的多謝梁振英和曾偉雄兩位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