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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管治威信

論管治威信

管治威信可謂社會大眾對政府的認同度、認受性,若然政府的管治威信較高,市民和政黨的反對聲音較低,直接影響施政效能和效率。然而,近年香港政府的管治威信透過問責官員在多個民調中的評分中可反映,實是每況愈下,尤其面對一些大事大非的社會議題上,市民普遍對官員的信任度不見高度支持,更甚在現今互聯網成為主宰社會主流意見的渠道之一,一面倒的聲音更為常見,亦成港府管治效能甚低的其中一個原因。筆者以「鉛水事件」的發展,從而點出港府施政現今面對的困難。

局長的責任

爆發「鉛水事件」後,政府隨即組成調查委員會,在公開調查報告記者會當日發展局局長、房屋局局長、水務署署長、房屋署署長和政務司司長一同現身,前四位官員皆有為事件向公眾致歉,本以為政務司司長同樣會表達歉意,先不理會究竟是否「公式化」的開場白,以求提高公眾的接受程度,但政務司司長竟公開表示事件不屬官員的個人責任,筆者不禁質疑局長的責任與權力的平衡。身為局長、署長,理應對其管轄單位負責,功與過亦須承擔,總不能受得公帑而不接受其責任(或許可稱為風險)。關於調查食水安全的監督制度外,亦有必要強調署長和局長的責任,否則他們只淪為簽名的工具而已。

公務員士氣與重視市民支持度

政務司司長的「屈辱論」以拒絕官員被要求飲鉛水,成功保護官員面子和公務員的士氣。筆者認為此要求僅為「政治騷」成分居多,但總不能完全妄顧市民的心情,因為當中涉及健康問題和對當局憤怒之感。相反,美國同樣發生鉛水風波,總統當眾飲當地水,不但成功安撫民心,公關技巧更見略勝一籌,跟港府官員的表現似乎大相徑庭。

官員的專業程度

向來本港官員的任命,大致可分為中央的任命、特首的委任和內部的晉升,反而其專業的知識仿佛不在首要考慮任命之列。當時房屋署副署長(發展及建築)在調查聆訊間竟表示不知道世衛的食水標準,這反映其個人專業程度不足、不全面,同時個人對其工作範疇力求與時並進的欠缺衝勁(可能這就是公務員的亙古不變的特性吧!)

小結

香港先經過商人後經過公務員和政協委員治港,似乎對港府的政治效能仍力有不遞之果,其管治作風不是過於理想化、便是高度服從性和過分唯我獨尊,使之反映多年來香港長期欠缺內外管治能力兼備的政治人才,導致官民關係不斷地走下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