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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拉拉拉拉拉---亞洲國際警監都會

天橋有時候滿好,提供一種幻覺;站得高了,看下去人群都一堆堆,彷彿容易使人生出自信─政治的科學的,仍是政治的。

天橋的角度又同時令我張皇。那麼多的人,數不盡的人比如說站在旺角銅鑼灣的天橋看下去。一顆顆黑壓壓的頭,裏面都閃動著、閃動過怎樣的念頭?這麼多互不相識但擠擁著的人,其閃動著的思想念頭,無論是趨同還是向異,都令人吃驚。

商業帶頭人看下去,那是一個個可供支取的戶口;權力欲的看下去,那是自我意志可以馳騁擴張的疆域;研究者看下去,裏頭應該有patterned behavior。天橋視點彷彿提供了一個能讓人抽移浮離的位置,去審視甚至manipulate底下那一堆。好些時候,城市生活一種包圍而來的LCM的感覺─在地鐵裏大家看一式一樣的蘋果後來更多是都市日報、站立旺角街頭我們一起讓耳朵重複接收中年男教師帶13歲女學生往開房、在網上一起為明星淫照要麼幸災樂禍要麼邊罵淫殘邊四出索相─的確使人要如此相信。

(所以「天橋不見了」的悵惘又多出一種解讀,那是必須直面幻覺消失、自己也明明遞屬人間這個現實的情緒回應。)

但那一群,真是如此被動、如此無力嗎?

在先前《投名狀》一文,我試著捕捉一堆群眾與露臉的個體之間的吊詭張力,但顯然不太成功,還是不能衝出既有的單向框架。

或能試著從「水能載舟覆舟」來理解。

很奇怪,自人類有歷史記載以來,跨文化跨地域地,在那一部以戰爭縫合起來的大歷史旁,總伴有「公義」為其註腳。這裏引伸出一個問題 ─ 特別是對於堅持人類一切行為皆可以理性地計算自身利益來解釋的思想而言 ─ 為什麼明擺著的利益爭奪,無論在封建社會,還是現代社會,都需要justify?

既然人人皆是為了自身利益出發,並且以為這是理性的、合理的,那麼為什麼以書寫紀錄的戰爭,鮮有明刀明槍以奪權奪國為名的,而都要冠以某種「正義」、「公義」的出師之名︰替天行道,剷除暴君,拯救黎民於水火。

當然,也並非全然不能以利益解釋之︰帶頭大哥若像個技安,人前人後皆是個大蝦霸,那誰還來支持他,如何能使民心所向?因此必須以為民、利他之名行之。而「民心所向」,也可以說成是那一堆群眾在帶頭大哥的利益裏,看到了自身的利益(比方國泰民安或繁榮安定經濟發展)。但有趣的是,若有哪個來自群眾的個體,被收編到帶頭大哥的隊伍裏,他就彷彿從百姓堆裏給抽掉出來;他之後的征戰耗力,都不再(在話語上)是為己,而是在為他不再相屬的「百姓」謀福利了。明言私利,始終是一種政治禁忌。

所以,即使從「利益」出發,然而在號召的過程中,其已明顯過度到包含公益、利他的意思,在意義的層面上從純粹的一己私利中「昇華」了。

這裏又帶出另兩個問題。一,當利益涉及那面目模糊的一大群(必須同時為一大群)時,就產生出對「崇高」的需要,那麼人就不單純是追求物質利益的動物,而是從物質追求中產生意義的需求,使涉及公眾的行為,不能單單以利益來justify;二,如果大眾是無權無力的,那麼為何任時代的帶頭人(或任有頭有臉之人)都那般在意自己的「公眾形象」?歷史上那麼多的隱瞞甚或滅口事件,都源於不能讓「真面目」見諸公眾。這兩方面,都同時指向了一種人類世界中超越物質的symbolic需要,使我們不能輕易把人事還原到誰的掌頭夠大就無所顧忌的論斷。也因此,回到我原先提出關於公眾無力的問題,我們能說公眾對掌權者完全不構成牽制嗎?

但這裏又見到公眾與個體的吊詭。「公眾形象」實在顧名思義,只受制於同時存在的一大堆面目模糊的公眾,而對從群眾裏脫落的個體,則失效。從美國總統布殊數年前一段以粗口辱罵接線生的聲帶即可見,在面對個體時,他毫不介意暴露自己的「真面目」。為什麼面對鏡對時,他不可能做回自己,連連問候電視機前的全球觀眾?這像是明顯得等同幼稚的提問,卻也同時指向了群眾力量的吊詭。

而換一個角度,即便(明知)不可信,但在意義的世界裏,公眾還是期待(或習慣期待)在發生什麼醜聞、爭端之後,那一份充滿潔淨解釋的官方聲明。在群眾這邊,恆常地體驗著一種認知與期望的割裂︰比方把領袖、明星從日常經驗割裂出來,模塑成沒有性愛、不講粗口、無慾無求的聖人。

但科技的發展,似乎有可能把上面提及的吊詭與割裂削薄。比如布殊的粗口聲帶曝光,就是基於技術(出錯);當下投向香港娛圈的淫照大炸彈,就更無前先例地展示了網路威力。

在此岔開一筆。年幼時,愛讀科幻小說,就想,人類世界出現那麼多的爭端苦難,可歸結為人心不可測所致。如果能有一種發明,使人類能讀到彼此心思,那麼謊言、欺騙、計算,就不能得逞。在必須實話實說的情況下,漸次人心就真能向那「昇華」的公義世界邁進。

而網絡的發展,當然不能等同這種烏托邦,且也不敢說百利而無一害,但還是指向了這種可能性。換句話說,網絡鞭長雖不及人心,但至少某程度提供了結構上的透明度︰把當權者意圖隱瞞之事,揭見於公眾,另一方面,也漸次削薄公眾的聖潔幻想。這,當然也適用於其他領域的帶頭人,比如明星。

為什麼藝人明星,必須得符合一種無性的潔淨想像?說到底,還是「性是齷齪」的宗教權力話語在作祟變奏。而這種權力話語漫延開去,形成公眾道德,既約束了當權者,也同時成為當權者反向操控公眾的工具,使那個容許吊詭與割裂被削薄的空間,再度空前收緊。白色恐怖,假道德之名,在行進中。

1. 藝人淫照4人仍被拘 (明報) 02月 02日 星期六 01:45PM

涉嫌與藝人網上淫穢照流傳的案件有關的3男1女,凌晨被捕後,目前仍被警方扣查。

警務處 長鄧竟成 今早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說,警方凌晨再拘捕多3男1女,他們涉嫌藏有藝人不雅及淫穢照,可供作發布用途。被捕人士年齡29至31歲,全部是朋友關係,但相信他們和較早時同案中被捕的一名29歲男子不相識。

警方是透過市民舉報拘捕該3男1女,警方目前正積極進行調查,檢視資料,但暫時未落案起訴他們。警方稱,被捕4人未必就是淫穢照的源頭。

鄧竟成說,即使是藏有一張不雅照,亦可能犯法,呼籲市民,不要接觸這些照片,以免觸犯法例。

而警方亦正同境外的機關合作,剷除這些不雅及淫穢照。

2. 再 有 4 人 涉 嫌 藏 有 疑 似 藝 人 不 雅 照 片 作 發 布 用 途 被 捕
2008-02-02 HKT 09:27

鄧 竟 成 接 受 電 台 節 目 訪 問 時 說 , 警 方 接 獲 舉 報 , 今 日凌 晨 拘 捕 3 男 1 女 , 他 們 涉 嫌 藏 有 這 些 照 片 作 發 布 用 途 。 4 人 互 相 認 識 , 但 相 信 與昨 日 提 堂 的 一 名 男 子 並 不 相 識 。

鄧 竟 成 說 , 警 方 針 對 的 , 是 照 片 的 淫 褻 成 份 , 與 照 片 是 否 合 成 無 關 , 暫 時 接 獲 兩 名 市 民 報 案 。

(按︰香港已不存在法治了,這是當下鐵一般的事實。當藏有淫照都會被舉報並遭警方拘捕,這已絕不是我們認知的香港了。那張刀已不是置於頸上,而是著著實實砍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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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從《莊子》到今,還必須要看,誰意圖在呼風喚雨,興風作浪,圖謀覆哪一隻舟。

要拯救明星偶像,網上截相未免徒勞,倒不如替性與身體自公眾道德中去污解秘。人人有性器,每個生命均為性愛之結果,每每目瞪口歪、拍案稱賤,是在為自己的生命詫異乎、羞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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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這種自我重複,都顯得落後了︰重典造亂世︰警愓無處不在的隱形23條

(相片來源︰only a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