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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的重要記事

本人的重要記事

注意:-- 以下純粹是本人重要的記錄事件簿、如沒有興趣、可以不看。請各位不要留下任何意見、本人不會作任何回覆。

(共有9篇重要記事)(本人於2012年4月8日、即發帖文的同一天修改2次(加入第9篇、將不會再作任何修改)

(1)
今天又有人(本人母親)恐嚇本人、可能會用藉口監禁本人。本人知道目的有可能是、清洗本人記憶。因為本人知道得太多東西了。但本人未驚過。一天不能聲援「中國茉莉花革命」、將來三倍補償。
(2)
~I finally know the secret of that person~

After seeing carefully of this person's blog again. I have discover some important data.

Since this project is so well planned and planning for such a long time. Such as my Macau friends, all of them using the place (a hotel in Macau) which was targeted for many years (in fact over 20 years ago)...OMG...

Therefore the project leaders must had planned to create a person with a special status, whom I am meeting today.The special status of this person is very important for them in this project.

There are two ways to create a special status for this person. One method is to choose one from all of those special people. Second method is to create this person's status. That's mean first to target and find someone, then let this person to do this thing in 05.

But the first method seems difficult and may not be practical. The second method seems more appropriate, reasonable and practical.

Besides, this person's blog started just before this person doing that thing, and this person,s blog continuing up to now. Obviously, many people now can, and are interested to see the blog today. Normally, this is more reasonable if this person start to write the blog after successfully done that thing, since it will let more people know and can serve the purposes. Because, if this person start to write the blog before successfully doing that thing, which is just what this person done at that time. Then what happen if this person failed badly in doing that thing. This person's blog will be useless and no one will have interested to see it anymore. Then the purpose of this person of writing the blog will be wasted. This person wrote the blog at that time just because this person knew that the thing must be done successfully, and this person wanted to keep record of everything and records for future purposes.

So now my conclusion is that this person was actually involve in this project before or in 05 and this person was volunteer to get involve in this project in or before 05.

This means that the blog regarding this person's ex-friend is most likely a liar.

Wow, unbelievable.

(3)
自己不為人知的秘密

以前在社運圈、曾對一友人說自己英語不好、但其實她並不明白實情真相。本人自中學二年級開始、直到中五畢業、因為要被用作實驗的需要、「每天」上堂根本聽不到「一堂課」、每天都是渾渾噩噩、頭腦極度疲倦不堪、沒有正式聽過「一堂課」。相信全世界的人都不會理解、想像得到或明白。更且發覺從某一天開始、自己的理解力、及數學能力大幅下降。那時曾經懷疑自己中了毒。不要說英話、所有科目都學不好。「每天」只有在放學後、再睡一大覺、才可以有些少精神自己自修追功課。那時候看到報紙、以為因為自小有不良習慣、導致患了神經衰弱。所以不敢對家人提及、更沒有去求醫問診。情況一直維持到中五畢業、會考取得3良成績、已是奇蹟。所以那時候、英語及其他科目、基礎都打得不好。

但很奇怪、當去了英國留學後、情況便大為好轉。在A Level更取得5優1良的成績。其中兩科更是數學scholarship paper 獲得優等成績。但因為中學時英語基礎打得不好、直到現在很多時侯在網上與人用英語談話、很自然會用錯了文法。但事後自己是知道錯了的、但已經send 出去了。所以這不是水準的問題、而是習慣的問題。這也與本人不細心、及性急的性格有關。但因為本人在大學是讀工程的、很少看英文文學書藉、故英文單字學得不太多、在英國亦很少朋友交談。所以英語水準並不太高。但當然、與外國人交談並無問題、可以說得上是流利的。只是寫的時候、習慣性錯了文法、但再小心細看一遍時、自己知道是錯了的。

到前幾年知道了自己特別的身份時、有人告訴本人、自己中學時的怪現像的原因、是因為實驗上的需要。那人更稱本人那時候的精神及智力狀態是「特變」。

(4)
陳冠希事件
本 人記得在2007年12月2日、陳方安生在補選立法會席位當天、在SOGO門口替她助選、並高舉競選宣傳單張。突然在東角道見到有一人架著BENZ車經 過、當時前面交通紅燈、那車子剛好停在本人面前。本人知道並記得在報紙或電視上見過他、知道他應該是娛樂演藝圈中人士、但當時並不認得知道他是誰。但見他 看到本人時、神色有異。當時本人便拿著宣傳單張、向著他以示宣傳。但最奇怪的是、尾隨著他的是一架的士。那的士司機向著本人打招呼、並用很奇怪的眼神對本 人打眼色。讓本人當時感覺那的士司機、是故意跟在那駕駛BENZ車的人後面、而要讓本人知道。當時本人只感覺很奇怪、但不知道為什麼。
到了一個多月後的2008年1月27日、陳冠希淫照事件暴光後、見到報章的照片後、才猛然知道、那駕BENZ的人便是陳冠希。而據報導、他及他女友父親楊XX在事發前2個多月、已接獲勒索通知

很明顯這又是政府、配合街坊讓本人的一些經歷。

(5)
出於對某人關懷的猜測 (總結)

本 人估計某人是在08~11期間自願參與。但其實05以前已在不知情之下、被安排下參與了。本人更相信那人05以前遇到朋友所遭遇到的經歷、與本人自前年 101118開始、遇到朋友的經歷十分相似。因為那人自05後到現在的身份、對這個龐大的實驗計劃、有十分重大的意義。本人現在十分相信以上的猜測、並十 分同情那人(應該是同病相憐吧)、這個實驗太殘酷了!除非那日誌的內容是一個大騙局........ ~

怪不得去年11月某日、主角咁遲才出現~~

(偽) (nisemono) 太多事太巧合了 ~
更正應該是:---偽者令本人想起「八千女鬼亂朝綱」一劉伯溫燒餅歌、預言之語........

全世界的人都在欺騙本人、本人不會甘心被任何人欺騙、除了那人........「就算真的存心」欺騙了也相信、直至真相如果會揭露的話........本人會帶著真相、埋在記憶的封存酸乳酪裏........

原來本人犯了大大禁忌 ~ Oh Dear ~

本 人再看某人的網誌。現在更加相信那人是受害者。因那人前第三個朋友、曾認真地給佢提議(令其有意識)去做某事。所以那人最終05去做了。本人相信那人的前 第三個朋友、一定是政府派去認識佢的。否則佢不會有今天。而且如果佢朋友是正常普通人、又怎會做那麼多怪事讓佢驚奇呢!所以本人現在很同情佢 ~
因為一個人會在失意、或不開心時、會去做一些特別的事情。所以佢朋友(或政府)一早已從心理學角度、預測得到、佢會去做 ~

如果本人無估錯。第一個......到04(gov)、05到07(nothing)、08到11第二個、11第三個(nisemono) ~

本人昨晚看了某些人的日誌、可能印證了本人的猜想。這個實驗的頭頭人員真的可能、處心積慮了很長時間(很多年)、去安排一些人讓本人認識。雖然這可能只是巧合、但這真是一個很殘酷的實驗!

因為最重要的是、有某些人的一些經歷、很有可能好像本人的經歷一樣、原來很多奇怪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其實並非偶然巧合的 。故很有可能某些人以前的奇怪不幸經歷、是政府的蓄意安排。目的是要配合這個龐大的實驗計劃 ~

(6)
本人相信是時候告訴大家一些、不為人知的國家機密、及本人的一些特權或特別遭遇。以下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本人於2004年9月、因承受不了政府實驗 的壓力。從澳門乘澳門航機去台灣尋求庇護。本人是持有英國本土公民護照、理應不用薟証、可以自由進入台灣。但台灣高級關員告訴本人、有人來電台灣、要本人 馬上回去。本人問是誰來電、那台灣高級關員說、不可以告訴本人。擾攘了一會、之後便替本人、揹了行李送本人去另一澳門航機回澳門。上到機上、本人被安排坐 第一行、全行左右7,8個位沒人坐、只有本人一個人坐晒。而從後面第二行開始、全部坐滿了平頭裝的彪形大漢、大約三百多人。(注意:那時台灣與大陸還未有 三通)到澳門後、只有本人一個人落機、相信原機全部人飛返大陸。事後一位由中共通過婦聯、介紹給本人的一位朋友告訴本人、機上的人全部是保護本人的保鏢 (解放軍)。怪不得本人原本想從澳門乘台灣航空去台灣、但怎樣問也說沒有機位、只有澳門航空可以乘搭。相信如果台灣高級關員、讓本人進境、不知會否攘成國 際事件?上述千真萬確的事實、只是本人眾多的其中一些特權或特別遭遇。
P.S.:---
以上千真萬確的事實、乃不為人知的國家機密、及本人的一些特權或特別遭遇。純粹是讓一些知道本人是「香港實驗人」的身份的朋友知道。而一些完全不知情的人士、的確是難以相信的。本人也不會介意那些人士是否相信!

(7)
對政府(香港及中共)有關實驗部門的公開信
最近多個星期以來、本人的電腦經常受到你們為達到實驗目的的極多騷擾。雖然本人於前天在facebook上發出聲明及指控之後、到現在為止、本人的 電腦不用修理便馬上完全恢復正常。但鑒於本人多年來受到你們為了實驗、而對本人構成精神及肉體上的痛苦及傷害。現在本人對你們及有關人等、發出嚴正的要 求。請你們馬上停止再在這實驗中、讓本人再受到精神及肉體上的痛苦。否則、本人將會公開所有你們安排給本人的女孩子的照片(本人知道你們是通過婦聯(即中 華婦女聯合會) 的安排、使本人認識那些女子)。包括小飛(魏柏玫)( 在澳門葡京酒店內的風騷照、在澳門放煙花、及在新架坡街上、騎單車、及在海邊吃海鮮的照片(提外話: 小飛約本人於新架坡見面時、她約了本人在新架坡某街的大牌76號見面。而本人後來才知道、原來梁朝偉那套歷史寫實片「色界」中的中國女間諜、是住在中國某 街的大牌76號、真的是那麼巧合嗎?)) 、還有小美(唐曉艷) 在酒店內及在澳門放煙花的照片、更有余雯在酒店內正在換衣服的照片、及更多你們所安排的女孩子的照片。本人相信小飛是你們安排的女孩子之中、較為重要的一 個、相信職位(或官階) 不輕。
雖然本人知道、如果這樣做的話、是很可恥的行為及手段。但為了阻止你們繼續嚴重侵犯本人的人權、及在將來繼續作出、像以住對本人多年來精神及肉體所做成的傷害等等更可恥的行為。。本人是絕對不會感到後悔的。
現在為了表示決心、先將小飛與本人在新架坡吃海鮮的照片放在facebook上。如果你們仍不停止實驗的話、本人將會把所有照片發放在本人的facebook上。
周鍾揚
25-June-2011

(8)

告訴大家、本人在新架坡機場、送提早回國的小飛入閘時、親眼見到她行機場的特別通道、而且不用檢查護照、便大搖大擺的入了閘。新架坡機場是很嚴格的、不是特殊身份或要人、是不可以行特別通道的。本人自己回香港時、便嘗試行那特別通道、但被關員趕回普通通道。

(9)

本人之前開始、定期揭露一些不為人知的國家機密、及本人的經歷。本人將會定期每次揭露一件事情。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絕無捏造。今天揭露第二件事:---

(2) 於1998(1999?)年期間、本人與前妻和外母及她的友人、共四人經深圳入內地遊玩。於回港時、在深圳羅湖過關、碰巧好像是假期。羅湖橋上共擠了數萬 人排隊過關。一直排到出關閘門外。不知為何、外母的友人突然叫了一個公安帶我們從羅湖橋左邊的小通道直行過香港、不用排隊(大家如果記得、十多年前羅湖橋 上左面是有一條小通道、是用鐵絲網圍開的)。本人當時很奇怪、問本人前妻為何可以這樣過去。她回答是老人通道、當時本人半信半疑、並沒有再追問。後來很多 年後才想起來、那羅湖關閘有一半是老人、即有超過一萬人是老人。為何只有我們四個人可以走這通道。再想想那外母的友人、曾說她只是住公共屋村的退休小學教 師、為何有這麼大本領、叫公安帶路讓我們過去。現在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覺得事不尋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