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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派為何必須面對「建設民主中國」

在本土主義陡然勃興之情況下,今年圍繞悼念六四的討論也鬧得火熱。當中主軸離不開「建設民主中國」的必要性和責任歸屬問題。有人認為,堅持支聯會主辦的悼念活動不過是無聲吶喊,既不能為香港開創自由的新氣象,更是變相認同其「建設民主中國」的綱領。在大中華意識漸薄的趨勢下,強調民族自決的聲音漸厚。擺脫中港命運共同體意識,似乎成了本土主義的議題(agenda)之一。有主張認為、六四屠城刻烙在香港人身上的民族意識,必須以反思六四意義作一了斷。此一新趨勢試圖為香港人的民族意識重新定位,把「想像的共同體」侷限於本土。六四當日的鎮壓畫面是大中華意識的起點,今天在本土風潮中卻成了擺脫民族枷鎖,自決自主的力證。

「建設民主中國」的爭議源於中港關係和身分認同。在民族自決的前提下,本土派主張香港二次前途問題未決,建設彼岸的民主是超出能力和責任所及。與其把精力投放於遙不可及的民主中國上,不如把心思聚焦於更切身之關懷。另一方面,身分認同向來是主觀情緒,無法強加於人。尤其當此涉及國民意識,我們更難輕易以「香港人都是中國人」的身分假設來論證「建設民主中國」的必要性和責任歸屬。在此基礎上,六四學運作為27年前發生在內地的政治事件,其精神脈絡未必能與今天的香港接軌,產生共鳴、更甭說期望新生世代繼承當年學生的遺願,建設民主中國。

既然身分認同不能建構一種道德邏輯來論證適用於港人的「建設民主中國」,那麼我們能否無視或否定它?

憲制共同體下的民主中國

19世紀分析美國革命和法國革命的先驅,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在《舊制度與大革命》曾寫道:「對於一個壞政府來說,最危險的時刻通常就是它開始改革的時刻。」蘇聯瓦解印證了改革之破壞性,亦成為中共解放政治權力的心結。在中共的政治思維中,改革是一種侷限於中共內部的過程,必須在紋風不動的憲制基礎上進行。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2013年南巡的內部講話中,對改革論道:「我們的改革開放是有方向、有立場、有原則的。有人把改革定義為往西方普世價值、西方政治制度方面改,否則就不是改革。這是偷換概念,曲解我們的改革。我們當然要高舉改革旗幟,但我們的改革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不斷前進的改革,既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事實上,共產黨近代史是一個「作用與反作用」的過程。外界越期待中國政府放寬權力控制,中央越會抓緊。講話中習近平特別提到蘇聯崩潰乃源於政治和意識形態方面的改革,從中我們可以窺見出此意識形態的端倪。再者,在實踐復興中華民族「中國夢」的過程中,中共會以民族團結作一起步點來加強民族情緒之控制。由此路進,香港的政治改革根本無法獨立於中國的政治環境。在中共今天的意識形態下,中國內部的政治改革亦沒有前進的動機。由是,香港人的確不能與虎謀皮,光靠大陸施捨民主。

如上所述,在現今的權力制度下,真正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幾乎是緣木求魚。如斯政治格局衍生了本土派面對的第一個難題-如何在現有的憲制下實現真正自治?要知道,在本土派的光譜中,港獨的旗幟絕非一支獨秀。自治派或城邦派等在推行永續自治或中華聯邦的過程中,都必須通過憲制設計這扇門。而這憲制關乎中國未來之政治體質。事實上,今天很多對「建設民主中國」的誤解是「黨國不分」之故所致。建立民主中國絕非等同爭取共產黨變得民主,兩者決不是邏輯自洽,共產黨在中國建立的圖騰更無萬世不變的可能。從觀察中共統治下的中國人,而得出中國人沒有建立民主國家的可能,進而否定政治體系的改變,是切切實實否定了人類的自由人素質和自由本身。難道我們要學習中共「黨國不分」的一套,以黨為本位去定斷一個國家的命運未來?改變中國的權力架構和憲政基礎,實際上是回應如何實踐港人治港的大前提。中國民主與否,根本上是影響著今後香港的發展。民主派和本土派在「結束一黨專政」上理念如出一轍,正是這個道理。然而,在本土派的立場上、要確保永續自治或中華聯邦的和平實踐,結束一個獨裁政權的生命是不足夠的。政體必須交回人民手中,活化國家的政治生命方可確保其憲政開枝散葉,發展出自我完善的機能。否則任何具侵略性的觸手再次向這個國家張牙舞爪,受害的必定包括香港人。由此路進,要解決現有憲制下的香港民主問題,民主中國是必然條件。

分離獨立的政治思忖

然而,以上的論述只歸納了民主香港的一些可能。既然在當今憲制下爭取香港民主荊棘載途,民主中國遙遙無期,我們何必蹉跎歲月,而不嘗試在憲制以外尋求出路?這疑問正是支持香港獨立一派針對憲制問題所提出。九七香港主權移交以來,中共亟欲以經濟手段在港建立以物質掛勾的忠誠,希圖以繁榮昌盛換取愛國主義落地生根。可惜事與願違,中共的過度積極干預加劇了兩地文化制度上的衝擊和排斥。眼見香港珍貴的制度和文化遺產被染紅,香港日復一日沉淪,本土開始出現索性與中國割席,自己當家作主的獨立建國思潮。在政治上,爭取香港獨立的基礎很簡單-香港自殖民地時代開始已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無論金融,司法,政制都有別於中國大陸,因此只要通過民族自決運動,香港人是可以選擇獨立建國。這裡引申出本土派面對的第二個難題-從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將香港分離,政治上是否可行?

實行分裂獨立從來是政治的,而非法律的。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一條列明:「所有人民都有自決權。他們憑這種權利自由決定他們的政治地位 ,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然而,條文是針對去殖民化運動提出,並沒有普遍轉化成簽署國的義務責任,成為國民在法律上享有的權益。從近代歷史角度追本溯源,聯合國的民族自決,無非是美國總統威爾遜《十四點和平原則》的精神延續,目的在於籍去殖民化維繫國際社會之和平,而非創造一種從國家內部分裂獨立的想像。尤其在威斯特里亞主權(Westphalian sovereignty)因子之影響下,世界體系在意識形態上都著重國家領土完整多於民族自決。正如耶魯法學院 Lea Brilmayer 教授指出,分裂獨立並不止於建構一個獨立的國家政治體,而是從主權國身上分裂出土地,並聲稱有資格擁有它。由此可見,民族自決並不能單靠民主過程一蹴而就,因為它除了超越了民族本身的利益,更會建立出國與國關係。而這種關係最終必定歸納於政治協商或力量比拼之結果上。在缺乏擁有絕對權力世界機構之情況下,這種關係是法律和道德建立不了的。因此,分裂獨立的考量,必須從政治入手。

從今天的政治環境盱衡所得,對本土派而言「建設民主中國」可謂是實現香港獨立的一種功利式手段,當中並無身分認同或責任之枷鎖。政治上,香港並不如台灣擁有國家實體之既成事實。面對中共和世界體系,台灣尚不能自決獨立成國,更何況香港?事實上,阻礙香港獨立或自決的並非政治上道德論理之爭拗,而是改變現狀之政治條件。毫無疑問,它以中國的意識形態為中心,其政治形態為軀殼。由此路進,不民主的中國和民主的中國對港獨的成敗而言,是確實有天壤之別。有人可能質疑,只要一黨專政結束,中國對香港之束縛自然解除,何必建設民主中國?首先,任何自治或獨立運動是建基於人民福祉(well-being)之上。香港的長治久安始終難逃地緣政治。自不用說,中國大陸之政治紛擾是無眼子彈,香港冷不防就會被打中。13億人口的大國在中共呼啦啦倒塌後產生的政治動盪不可小覷,且其影響必定波及周遭地區。難民,內戰,民粹式的民族主義,第二極權抬頭,以上種種可能都會構成香港人苦難的閉環。任何珍惜香港人福祉的人,始終有日要面對「建設民主中國」的困局。情況有如人類始終要面對氣候變化一樣。聲言傾力保護人類長遠的生活環境,卻又公然無視或否定氣候變化的重要性,與偽善無異。

當然,在香港推動民主運動已經寸步難行,更甭說在中國推動。有人可能覺得這是「大中華膠」的幻想,香港人根本無從入手。但我相信任何長期的政治運動都要人類的智慧建立和推動,如何推動改變是沒有標準答案的。如果我們堅持「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心態,香港的民主終有一日會被動盪的政治蠶食得不堪入目。中國人需要我們的民主精神,需要我們的民主經驗,更需要我們親身示範爭取民主的堅持。我們不必每個人都擁抱改變世界的理想,但亦不必妄自菲薄,認為自己的微力無助改變世界。無論是香港的民主,中國的民主,甚至是世界的民主,我們都可以思考,可以作出貢獻。只要我相信自由的可貴,堅持的重要和改變的可能,世界總會變得更美好的。

原刊登於明報觀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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