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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特區政府真的是要以血的代價修例?

難道特區政府真的是要以血的代價修例?

(致特首林鄭月娥、一眾政府高官及所有建制派議員的公開信)

我經歷了八九六四,那年我十八歲,就讀中六。
我經歴了雨傘運動,罷過課。

無論是六四,還是雨傘運動,我最擔心的是年輕人的安危。我痛心的是青春的生命被踐踏。

我在香港長大,很愛這個地方。從來沒有想過,一夜之間,政府竟把這個我珍惜的城市變成草木皆兵的警察城市。看到金鐘地鐵站警察要年輕人一字排開,等候被搜身的影像,我完全不能置信。這個是我熟悉的香港嗎?

除了與人民為敵,特區政府真的沒有其他選擇嗎?

善與惡往往是一念之間。政府可以做的選擇有很多。它可以選擇正面回應市民的訴求,立即撤回條例修訂。

向公眾訴求作合理讓步,不是向公眾示弱,而是任何一個負責任政府應有之責。政府一直強調修例是因一起港人在台灣的謀殺案,但台灣已清楚表明不會要求遣返相關人士。無論是法律界人士、商界、學界及國際社會也已清楚表明反對修例及提出有力證據指出修例沒有迫切性。那為什麼特區政府還是一意孤行,要與民為敵?

我已是一個有兩個孩子的中年人。我在十多年的教學生涯中,接觸過無數的年輕人。他/她們是我們社會的未來,是我們的希望。但我痛心,因為我們未能為他們提供一個更民主的社會。我內疚,他們今天竟要走在我們抗爭的最前缐。

難道,香港只可以走向這樣的僵局嗎?

年輕的生命,真的要再一次的在我們眼底下被傷害嗎?

特首林鄭月娥女士,各政府高官,及各位建制派議員,香港的未來在你們的手上,青春的生命能否綻放,在你們的一念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