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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室周記:減少碳排放,不應是使用核電的理由

先來感謝獨媒讀者,以至廣大網民的努力,令版權條例修訂幾近不能在本立法會年度審議。自2007年數碼版權諮詢開始,獨媒就一直跟進版權修訂,結果它由一個最初不被公眾關心的議題,最後在網民力推下,不同社會、文化與政治團體進入自動波,齊起反對,最終擱置立法。這個過程,反映了公民,透過報導、分析設定議題的重要性。未來除了要跟進版權法,還有很多與網絡言論自由相關的政策要大家一起努力推動。

這幾天,編輯之間討論日本國內全部核電廠暫停運作,以便檢查和進行壓力測試。除了報導反核運動者上街慶祝,達成無核日本的願望外,一些大眾媒體指日本夏天會缺電,以及會因為使用較多化石能源而增加溫室氣體。它們又指缺電更會拖垮日本早已疲弱的經濟。主流媒體的論調其實都是擁核派的論調。簡單來說,就是將經濟發展凌駕民眾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的思維。日本商界和政府積極游說市民重開核電廠,但市民不為所動。

間或也從報章上讀到,說德國一面說放棄核能,一面從法國這核電大國輸入電力,又指德國將因為廢核而增加碳的排放;連德國也不能真正放棄核能,日本又如何做得到?

這些說法其實過度簡化。德國承諾逐步廢核,在2022年達成全部放廢核能的目標。至現在為止,德國的計劃並未令碳排放增加。推動世界綠色政策的Heinrich Boll Foundation今年三月發表報告,指因為利用再生能源和去年冬天較為和暖,德國的碳排放下降了2.1%。縱使德國有輸入電力,但她仍然是電力淨輸出國。換句話說,德國其實並不需要依賴外來的電力。該份報告同時指出,部分再生能源的成本已經降低,例如德國的太陽能板的價錢自2006年來已下降近六成。

讀者或會認為只要監管嚴謹,核電不失為潔淨而廉價的能源。其實,聲稱核電的生產成本較化石或再生能源低,或者說核電比化石環保,是未計算開採核燃料和清理核廢料的成本和環境問題。另外,開採鈾、運作核電廠以及儲存核燃料都要用大量水,排出的水提高周遭水溫,同樣影響環境。再者,無論核意外的機率多低,還是有機會發生,而且後果難以想像。福島核災後,日本政府被迫國有化東京電力公司,因為東電根本無力支付巨額的賠償和應付清理福島第一核電廠所需的龐大開支。政府要注資1兆日圓 。如何處置帶有輻射的核瓦礫以及其他半衰期長達數百甚至數十萬年的核廢料,至今仍沒有共識。計算成本,不能只看生產電力的那一刻。

核議題其實跟香港息息相關。有文章指日本去年為增加輸入天然氣,花費5.4兆日圓,中華電力本周警告會大幅提高電費,因為要採用更多潔淨能源。能源諮詢委員會委員成員蘇偉文向明報和星島日報聲稱,要減電費就要增加核電比例(現時為兩成多)。他說,因為存在利潤保證協議,中電要賺到盡,政府也沒辦法(見兩報5月9日報導)。但是,利潤保證比率的基數跟中電的發電設施相關,如果香港使用的電力持續增加,中電便會繼續建造更多發電設施(包括核電),藉以增加利潤,電費又如何可以降低呢?

正如陳曉蕾所說,「減少碳排放,並不是使用核電的理由」(「另見本網《獨角秀》影像報導」)。一個折衷方案是再生能源和天然氣混合生產,配以節電政策,以及取消對電力公司的利潤保證協議。政府平常只是「靠把口」呼籲節約能源,根本沒有甚麼切實措施促使港人(尤其是大企業)節約用電。在電費和節約用電的問題上,看來市民和民間團體不得不跟政府和電力財團繼續較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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