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這不是錢的問題,好不好?

有一次,我在車上讓座給一個婆婆。後來她下車了,沒有把位子「還給我」,而給了一個小女孩。我是有點錯愕,可我爸反應更大。回到家裡,爸說這是他現在不讓座的原因,給了人家座位,人家不但沒有感恩,還「慷他人之慨」。一時話塞,沒法回應。我只能無奈地說,位置既然是已出之物,人家怎樣再分配,是我沒法控制的事。

一則不起眼的新聞:「援建學校被拆林瑞麟: 港方收回2 百萬撥款」,看得正在吃早餐的我差點吐血。話說,當年512汶川大地震之後,香港教育界籌款四百萬,重建受災嚴重的綿陽民族初級中學,後來易名為綿陽紫荊民族中學,以為紀念來自香港的捐款。震後四周年,紫荊中學漸漸版被附近新規劃的商業區包圍,近日中學更疑似為配合發展而被清拆。對內地當局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作出行動,港府表達不滿,並提出要求收回其中二百萬的捐款。

我理性的腦袋告訴我,這不過是內地「發展就是硬道理」的例子。內地當局的作風,港府的回應,反映出兩地思考模式的不一樣。香港,凡事都要講諮詢。效率不重要,一切最緊要符合程序。內地則是講效能,政令下來,就是要「多、快、好」地落實下來。感性的腦袋跟我說,這叫做荒謬!學校建了又拆,災後重建規劃不足。捐款給了又想收回來,我們有想清楚捐款的原因是甚麼嗎?首先,學校拆掉,沒有通報,是荒謬之一。港府考慮收回捐款則是荒謬之二。當年為了重建,重建學校,以重建心靈的目標。今天只剩下「投資失利」後要求「保本」的反射反應。收回那兩百萬,對香港政府有何得益?你可能說,那是因為綿陽當局「違約」,所以我們有權力要求退回「投資」。然而,捐款不是投資,給了的錢人家怎麼花,我們只能監察,而不能回收。

大如捐款,小如讓座,兩位都是同一道理。出於善心的付出,沒辦法用理性衡量。讓出之座,沒有被善用,我們要求人家還我。捐出之錢,沒有被善用,我們也沒能要求人家還款。我們可以表示我們的不滿,要求人家按照捐款條件運用,但收回善心卻是沒有意思,並小器的做法。很明顯,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原則的問題。不再用銅板量度一切,包括那麼純粹的一份心意。可以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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