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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檢基的無知

昨晚在「對酒當歌」電視節目上、馮檢基說「人民力量」提議本地立法、堵截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是違反基本法。證明馮檢基的無知、及頭腦不清晰。因為正如黃毓民所言、基本法只是保障「在港出生嬰兒」有居港權。但並無及不可能支持、及鼓勵內地孕婦要來港產子。因為一定不可能有相關法例、去防止堵截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因為這是常識、「當時」的基本法一定不會這樣描述。就算未看過基本法、也可以想像得到)。所以「人民力量」提出本地立法堵截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絕對不會違反基本法。

另外「人民力量」要求派錢八千元。而馮檢基要求派錢六千元、但卻一些爭取的大型活動也沒有發起、只是「得個講字」。反觀「人民力量」要求派八千元、已展開連串大型抗爭、表態及有關的相應活動。

最後、看畢上述節目。覺得黃毓民說得有聲有色。反觀馮檢基卻相形見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