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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101 就被支聯會驅趕及其六四場地安排之聲明

FM101 就被支聯會驅趕及其六四場地安排之聲明

本年三月,支聯會召開會員大會,並通過在今年六四晚會,不許民間團體在天后入口處擺檔,及後於媒體上公佈消息。然而,FM101認為,晚會是屬於群眾的,不止屬支聯會,因此民間團體有權於六四晚會擺檔。故我們決定於六四當日,照常到天后擺放攤位。結果,在FM101擺設攤位後的短時間內,隨即被支聯會粗暴地以肢體衝撞驅趕。故FM101就該事件作出以下回應及澄清:

FM101 並非一個以和平非暴力為原則的團體,我們從不排除任何使用武力的可能性,亦絕不認為肢體武力本身必然地是錯誤和邪惡的。但若是使用武力,應要符合 「必要性」,以及要有合理的程度方為正當。但支聯會於六四當天的粗暴驅趕行為,明顯並不合理。相對於顯而易見的推撞,真正的暴力,其實來自於權力的不對等。支聯會擁有遠比其他民間團體多的資源,與管理世界上其中一個最大型的群眾集會──六四燭光晚會的權力,就算不與其他民間團體互相支援,亦不應使團體籌募經費及宣傳的工作更為困難,甚至把民間團體拒於會場之外、嘗試強拆 FM101之攤位、以肢體主動推撞FM101的成員、以至毀壞和搶奪其物資。

縱使FM101於當日受到粗暴驅趕,但我們尊重支聯會義工多年來的辛勞與付出和支聯會多年來籌備六四晚會的工作,故此,在當日的事件中,我們只是不斷重申「維園應開放予各社運團體使用」之立場,,並沒有隨之動粗。FM101成員慣於對抗國家機器之肢體與制度暴力,經常被捕、被控。但我們不願把把拳頭揮向執行大會清場政策的義工和常委。我們寧願與同行者並肩,向打壓抗爭的鎮壓機器對抗,清警察的場(又或者被警察清場)。就正如二零一零年,我們甫聞支聯會擺放在時代廣場的民主女神像被警方搶上警車之時,立即二話不說赴援,以身擋車。

有關事前溝通方面,FM101及一些團體,未曾收過支聯會官方之商討通知。於支聯會會員大會議決擺檔安排,並向外公佈已與警察達成協議後,部份社運人士曾就六四擺檔的安排向李卓人等支聯會核心成員表達意見,均未見任何讓步。事後,曾有支聯會職員透過一名朋友非正式地向FM101成員表示希望聯絡,但由於其時已是5月30日,聯絡只是把經已公佈的決定作一次知會,而非任何形式之商討。另一方面,FM101之所以明知銅鑼灣入口處尚有位置,而依然選擇於天后入口處擺檔,並非是因為我們想趁其他團體被拒於門外大做獨市生意,而是認為各個有需要的民間團體,均應有權籌款。就如支聯會亦有權於從未以主講「平反六四」為訴求的七一大遊行籌款。況且,如果民間團體於維園以外籌款,便需面對被控非法募捐、無牌擺賣、阻街等罪名之法律風險。可是,在FM101被驅逐後,支聯會卻於天后入口夾道開檔籌款。同時,在維園以外,就有不少民間團體的攤檔被警察和食環署人員騷擾,令場面更為混亂。幸運地,FM101有不少可承受被檢控的成員,即使面對無理的小販管理條例,仍會堅持擺檔。可是,仍有不少民間團體的成員,因未能應付被檢控的成本、使警察和食環署的騷擾,足以嚴重影響其籌款或宣傳工作。

對於「擺檔阻路論」,我們引用一則終審法院案例,以作參考。2002年,法輪功成員楊美雲於中聯辦外抗議,被控阻街,2005年高等法院之判詞指,抗議示威不能避免會造成「實際阻礙」(physical obstruction),但法庭需要分辨的不僅是示威有否造成「實際阻礙」,而是它構成的阻礙是否「合理」(reasonable),「是否具有合法辯解(lawful excuse) 」,包括阻礙行為的「範圍、為期、時間、地點和目的」。因此,若我們對於空間使用的理解只停留於機械式的「凡阻礙必錯論」,視野未免比資產階級的司法機關更為狹隘。這又正如,遊行抗議佔用道路,警察打壓的理由往往是「活動對公眾造成阻礙」,而傳媒報導抗議新聞也每每把重點放在「交通大受影響」、市民「覺得很造成不便」等,又或者工人罷工抗爭常常被說成「妨礙社會運作」、「造成經濟損失」一般,慢慢讓「是否造成阻礙」成為了唯一的考慮,合理性的討論將無從發生。

此外,我們亦認為空間的使用,應顧及公共性,容許共存與共生。而非把「主場者」的「管理權」以至「擁有權」,及既定的使用規則或習慣,絕對地凌駕於其他使用者或使用方式之上──尤其是在廣場、公園一類的「公共空間」。因此我們會支持在時代廣場擺放民主女神像、進行悼念六四活動,而不會因為那是物業管理公司的「主場」或因活動「阻礙」了市民購物、途人通過而判斷活動為不正當;我們會支持佔用了道路的六四遊行;我們會支持六四燭光晚會,而不是指責有關活動「霸佔維園」、造成人潮阻塞天后至銅鑼灣一帶。

以上僅為FM101就六四被支聯會驅趕一事的澄清和回應,希望讓關心此事的人士得以清楚事情的脈絡和始末。

FM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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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Q: 影片中,支聯會義工所說的「一個小時前」發生了什麼事?A: 當日早上約六時,有支聯會義工到場,著FM101成員不要在天后擺攤。早上十時,兩名FM101成員在天后檔攤準備。十時三十分支聯會義工再次到場命令FM101成員離開,此後每半小時就有支聯會人員重申「此處不准擺檔,要擺可到銅鑼灣」,並稱支聯會不會在該處擺檔。一時半左右,他們發出最後通牒,就是以上影片的內容。我們認為支聯會排拒團體、命令FM101成員遷移到銅鑼灣之安排並不合理,亦覺得所有團體亦應該有權在天后擺攤,故沒有搬走。

Q: 其他民間團體真的有答應支聯會的場地安排嗎?A: 沒有。非支聯會會員之民間團體只是被通知,而非答應。例如,曾有支聯會職員之朋友向FM101成員表示希望聯絡,但其時已是 5月30日。當時,支聯會已通過決議,並就場地安排與警方達成協議,而且各大報¬亦章已報導場地安排的消息,一切已成定局。亦有其他團體於六四前從未收到任何形式的邀請或通知,只是報章上看到此消息。

Q: 支聯會義工的工作辛勞,為什麼還要不守規矩?A: 他們的工作當然辛勞。故此我們亦非常尊重他們。但是,義工們工作辛勞與否,不能推斷出大會的場地安排是否合理。而民間團體的成員,一整年的社運工作,亦是值得肯定的付出。

Q: 是FM101成員先惡言相向?A: 不少朋友看到先前獨立媒體剪輯的片段,認為是FM101成員首先惡言相向。但是,在開始拍攝之前,有一位支聯會義工再向FM101成員表示不可擺檔,我們便再重申 "我們將會在此擺檔”,之後該義工便即通知其他支聯會人員到場驅趕,而片段之拍攝亦於此時開始。於此片段中,是支聯會義工首先衝向FM101成員,並且沒有給予任何溝通的機會,FM101成員多次嘗試發言均被打斷。FM101成員大聲講話,實是無可奈何。

Q: 若民間團體如支聯會義工所言,搬出維園擺攤,不就可以嗎?A: 基本上,在維園內外擺檔籌款,都有機會被控非法籌款。但民間團體若離開維園範圍籌款,法律風險就更大。當日,就有不少在電氣道和興發街擺設檔攤的團體,被警察和食環署人員騷擾,場面混亂。

Q: 你們沒有參與支聯會的工作,怎能知道他們的運作和禁止擺攤的原因?A: 那就要考究我們沒有參與的原因。那正正就是因為支聯會沒有開放平台給予各團體溝通。

Q: 當日天后只有FM101堅持擺檔,你們是不是有特權?A: 我們並不是要特權,而是希望所有民間團體也能在維園兩處出口擺檔。有特權的是支聯會。當天,支聯會就犯了雙重標準,自己在天后出入口處擺檔籌款,而禁止其他團體在該處擺檔。

參考片段:
FM101於六四當日在維園遭支聯會常委及義工驅趕